自贡网讯 (张琪 记者 廖蓝蕾) 近日,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深化和扩大。
李某与张某不仅同村更是邻居,李某长年外出务工,担心家中房屋朽坏,便将家中钥匙和产权证书等交给张某保管,张某可以使用李某的房屋。后张某一家在城市购置了房屋,农村房屋闲置下来,张某便决定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给同村的王某,王某支付2000元购房款后张某将自己与李某的产权证书与钥匙一并交予了王某。王某便将李某的房屋简单进行了修缮一直居住在李某的房屋中。
去年,我市出台农村房屋相关政策,村民可将自己的宅基地由国家收回,国家按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偿。李某得知该政策,便向国土局提交了相关的手续,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李某的房屋执行拆除,但遭到王某的阻挠。村委会与司法局的同志多次组织王某与李某进行协商,都不欢而散。村委向贡井法院提出了邀请调解,希望法院介入,从法律层面化解这两家的矛盾。贡井法院龙潭法庭的法官先后两次到该村村委会参加调解,最终促成了两家的和解,李某补偿王某装修款2万元,王某限期自愿搬离该房屋。
近日,李某的房屋成功拆除,李某拿到了政府的补偿款,王某也拿到了装修款,将张某房屋修缮后居住。通过司法局、村委会与法院的合作联动,把该纠纷化解在了诉前,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彻底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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