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龚平 记者 缪静)21岁的曾某某多次盗窃不思悔改,深夜驾车到瓜地偷西瓜被人发现后将人撞伤。近日,曾某某被沿滩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七个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家住沿滩区黄市镇的曾某某仅有小学文化,遭遇父亲离世、母亲瘫痪等家庭变故,整天游手好闲,好逸恶劳。2016年4至5月期间,曾某某在法院判处的盗窃犯罪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伙同胡某某、刘某等几个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子在沿滩辖区内的黄市镇、王井镇,采取搭线接燃的方式盗走被害人羊某、周某、张某某的摩托车,上述三辆被盗摩托车经鉴定价值共计7599元。2016年5月26日,曾某某再次伙同胡某某、刘某等人,深夜驾驶摩托车到沿滩区九洪乡唐某某瓜地偷西瓜,同伙刘某窃得两个西瓜被唐某某等人发现后,曾某某搭乘胡某某欲驾车逃离时将唐某某撞成重伤。案发后,曾某某得到了唐某某谅解。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刑事判决。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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