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赖娟 记者 黄永刚)家住贡井区桥头镇的张康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7月4日,张康刑满释放,自以为重获自由,孰料之前有罪行没交代,被同伙供述出来。出狱当天,张康又被贡井公安分局龙潭派出所民警带回审查,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今年35岁的张康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15年,张康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整天无所事事,混迹社会,今年3月,再次因盗窃罪被大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就在张康服刑期间,他做梦也没想到,警方又通过另外一起盗窃案,获取了其盗窃摩托的相关证据。
原来,龙潭派出所民警近日在破获一起摩托车盗窃案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吴奇、李平。据吴奇主动供述,2016年11月17日凌晨,他和张康、李平在自流井区毛家坝社区尚东美域一单元楼下的草坪中,采用破坏龙头锁的方式将一辆红色豪爵牌摩托车盗走。随后,三人在小区另一单元楼下,将一辆蓝色建设雅马哈牌摩托车盗走。掌握到张康盗窃摩托的确凿证据后,7月4日,张康刑满释放当天,民警又将其“请”进了派出所。
面对民警的讯问,张康对自己伙同他人盗窃摩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龚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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