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廖蓝蕾)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我市将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户籍在自贡市且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根据《通知》,我市新出台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岁至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标准发放;90岁至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在批准后的次月开始发放,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老龄工作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高龄津贴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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