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特约记者 涂光葫) 为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绩效,今年以来,荣县通过实施“四化”举措,规范临时救助工作,让救助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营。
审批工作“程序化”。各乡镇及时受理辖区内家庭或个人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主动发现受理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审核、审批时,按规定妥善保管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荣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认真核实救助对象所面临的困难,严把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确保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监督检查“制度化”。县民政局每年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和纪委对各乡镇临时救助制度的落实及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对检查、评价时发现的违规使用救助资金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工作机制“常态化”。荣县建立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通过乡镇、社区摸排,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下拨和安排临时救助资金189万元、171万元。
投入力度“经常化”。县财政和各乡镇财政每年配套80万元用于临时救助工作的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临时救助力度。
今年,该县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1万元,1至8月实施救助1335户次,有效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临时困难。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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