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黄丹 记者 张翠娜) 日前,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查处我市首例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政案件,一机关单位被责令立即改正,并被处以行政处罚。
在市局网安支队协助下,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通过缜密调查得知,该机关单位的官方网站自运行以来,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及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相关规定。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加大了处罚力度,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法律保障。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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