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市民龚先生于去年九月在该县某电器城购买了一台价值近四千元的某品牌洗衣机,该机在使用两个月后便出现下水管漏水现象,而后,在一年时间内,先后出现了四次质量问题。
期间,龚先生与商家联系换货事宜,商家称可以延长质保期,但龚先生却认为该洗衣机在一年内连续修理多次,质量问题反复出现已严重影响了使用体验,坚持要求更换新机。对此,商家只给了龚先生售后服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求消费者自行联系售后事宜。于是,龚先生多次联系了该售后服务负责人,但始终未能解决此问题,今年九月,无奈之下,龚先生将此问题投诉到“12315”平台。
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在受理龚先生的投诉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和派员上门的方法与经营者核实了相关情况,对该电器城经营负责人反复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希望双方依法达成和解协议。
几经努力,该电器城最终同意给龚先生更换一台新洗衣机,由于没有同款洗衣机,决定作退货处理。十九日,该电器城原价退给龚先生购买洗衣机款项,龚先生在拿到退款之后激动地说:“市场监督管理局真的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邱家华 张真德 记者 黄鸿)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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