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拉开大幕,又到了“买买买”的节奏。但是面对这些“全年最低价”、“限时抢购”、“购物返券”等各式促销活动,“剁手族”们还要提防某些陷阱,做到放心购物、明白消费。6日下午,市工商局召开2017年“双十一”网商座谈会,并对商家提出“七不得”,提醒消费者“五注意”。
净化网购环境 要求商家做到“七不得”
“双十一”促销节日的兴起,活跃了市场消费,促进了市场竞争,也让消费者享受了更加实惠低廉、丰富多彩的购物体验。但在这样的集中促销活动中,一些平台和经营者为吸引消费者设置了出各种复杂的促销方式,制造出大幅优惠的假象,甚至不降反涨,这些现象极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去年“双十一”前后,我市工商部门接到网购投诉57件,虚假广告、商品退换、质量问题是投诉的热点。
为净化“双十一”期间的网购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市工商部门要求商家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此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交易量或成交量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
避免入“坑” 提醒消费者“五注意”
那在“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消费者如何擦亮双眼,避免“网络消费坑”?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到 “五注意”。
一是注意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如天猫、京东等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知名电商,商品质量和服务更有保障,切勿贪图便宜在不了解的购物平台上消费,以免上当受骗。
二是注意各种优惠活动的条件和细则。如今商家的优惠活动方式花样百出,环环相扣,同一商品有时会有多种优惠组合,附带有复杂的限制条件,在没有弄清活动规则之前不要盲目下单。
三是注意网络交易安全。由于网络交易实施非实物、非现场的交易的模式,多数需要通过在线付款,所以交易安全十分重要,不要在无ICP备案或安全认证的网站下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款至私人账户,以及对方发给的付款链接页面或二维码方式付款,在整个购物过程中还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是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和时限。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规范为7类:订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下载或者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适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有瑕疵的商品。七日理由退货时限为消费者收到商品的次日起七日内向商家发出退货通知均可,而商家需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以之前支付方式进行退款。
五是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网络交易中一些商家有意无意地不提供发票,或不提供商品质量“三包”保障。由于没有获取和保留相关证据,加之网络购物多是跨区域的异地交易,当发生侵权行为时维权十分困难。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购物记录、付款记录、快递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典型案列——
案列一:某公司在其网站违规使用“兔肉类销量第一品牌”、“自贡卤味第一品牌”等用语进行宣传,经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自己的商业信誉等作虚假宣传,对当事人进行了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罚款1万元的从轻处罚。
此案是较为典型的企业利用自营信息类网站在其公司介绍中使用夸大性用语描述公司行业地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虚假宣传案件。
案列二:市工商局接到网上投诉举报线索,称辖区内有一自然人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三无产品,在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及时指导贡井区工商局对当事人进行查处,经查证当事人陆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宣传其销售的“美国美安酵素”为“美国目前最好的益生酵素”等渗等压技术,营养界第一”;宣传其销售的“阿胶”产品具有“防癌抗癌”、 “抵抗辐射”等功效。其行为构成了利用网络平台,对自己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实现了工商部门网络监管微信案件领域的突破。(记者 陈莉媛)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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