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张真德 记者 黄鸿)八日零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富顺县同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富顺蓝”常现天空。
根据应急响应措施,富顺县以预警发布前的实际生产能力为基数,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减排30%,其他企业减排15%,城区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遮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对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根据实际增加其他限制措施,交通部门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同时,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冲洗除尘。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全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
在此基础上,环保局、气象局每12小时通报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和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为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市民健康的影响,富顺县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健康防护警示信息和倡导建议,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
为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应急督导组将对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工业企业督导组负责对重点排污企业减排措施进行督查;扬尘控制督导组负责对道路、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物料运输扬尘减排措施进行督查;部门工作督导组负责按照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追责。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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