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叶艳 李秋玥)好友聚会,总爱喝两口,但喝酒不开车的警灯也应常亮心中。8日中午,富顺交警大队民警在富代路、马童路开展巡逻检查,重点针对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中,民警发现三辆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检测,三人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三人还同为朋友,中午一起进餐时也并未相互劝诫。
现场,民警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三名驾驶员持强制措施凭证于本月15日内,到富顺县交警大队接受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至2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告知身边亲朋好友,切勿劝君欢乐,一时饮得一杯酒,事后方知悔恨晚。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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