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陈凌 记者 缪静)网络有风险,见面需谨慎。自贡一已婚女与网络男主播相约网下见面,在宾馆险被强奸。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未遂)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王翔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今年5月8日,网络主播王翔通过“某某直播”手机软件与已婚女张莉认识,二人相约于5月9日在富顺县城见面。下午,二人在富顺见面并在“某某土菜馆”共进晚餐后,王翔提出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回泸州,打算在富顺宾馆住一晚,于是张莉陪同王翔到富顺一商务宾馆开房。进入房间后,王翔便产生了与张莉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在张莉不愿意的情况下,王翔欲强行与张莉发生性关系。因张莉强烈反抗,王翔将张莉的裤子扯烂,并将其大腿抓伤。在此过程中,张莉两次呼救被王翔捂住嘴巴,王翔对服务员撒谎称“没得事”。因此,宾馆服务员两次敲门后便离开,张莉再次呼救时,宾馆服务员要求打开门出示女子的身份证,王翔才停止了对张莉的性侵害而离开宾馆。张莉立即告知其丈夫,其丈夫随即报案。5月16日,王翔来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王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王翔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王翔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王翔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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