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还会严重损害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严打经济犯罪的同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今年八月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去年十月,在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的安排下,犯罪嫌疑人曾某持其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前往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唐某父子的协助,以虚构的地址注册成立“荣县怡信贸易有限公司”,并向荣县国家税务局申报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取得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犯罪嫌疑人曾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为该公司的会计,负责为该公司建账及申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唐某为该公司的办税人员,负责该公司纳税申报等相关工作。
自公司成立后,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唐某某、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约定由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人负责从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吉林等省虚构购销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公司,再以收取票面金额9%的“点子费”为条件向他人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8.5%的开票“点子费”归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人所有,剩余0.5%的开票“点子费”归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唐某父子二人所有。
今年1月22日至3月29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利用为荣县多家公司担任会计的职务之便,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收取票面金额9%的“点子费”为条件,先后数十次向荣县、自流井、威远、内江等地多家公司或个人虚开四川省增值税专用发票153份,票面金额达1700余万元,至使国家税款流失240余万元。
8月,经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唐某、曾某被荣县公安局执行逮捕。9月28日三人被移送至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曾某某在明知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从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吉林等地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多个省市,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线索上报至公安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阙尧 记者 黄鸿)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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