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王雪梦 记者 兰江)今年7月,一名来外地找工作的男子董某某,因一时贪念起,在广华山小学门口扯断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后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经好心出租 车司机劝说,男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全过程半小时不到。近日,大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被告人董某某因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男子抢夺金项链 半小时不到竟主动投案?
今年7月,38岁的外地男子董某某前来自贡找工作,然而却始终没有找到了,有些忧心忡忡。7月8日上午10时30分许,董某某在途经大安区广华山小 学门口时,看见一名女子颈上带着黄金项链,他便见财起意,上前抢夺,扯断项链后逃离了现场。
在逃跑的途中,董某某为了更快的逃离现场,便打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董某某的紧张神情被出租车司机看穿。好心的司机便开始劝董某某,希 望他能投案自首。“大概就是劝他,抢劫是很严重的罪,这样走歪路很不值得,也告诉他全城都是天网监控,法网恢恢他是逃不掉的。”据办案人员介 绍,在好心司机的劝说下,董某某的心思开始动摇。
在案发半个小时左右的11时许,董某某最终主动找到了公安机关,就自己抢夺财物一事主动投案自首,并交出了抢夺而来的一根黄金项链。
被害人竟并未报案? 警方全城寻找失主
抢劫者找到了,但被抢夺了项链的受害人为何却迟迟没有露面?据公安机关介绍,因被害人并未报案,公安机关无法找到被害人,在采取走访、蹲 点、查看监控、张贴寻人启事等方式后,公安机关决定扩大搜索面,在自贡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上掀起了“全城寻找被害人”行动。在全社会的普遍关 注和共同努力下,被害女子在得知消息后,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领取了被抢夺的物品。
原来,该受害女子也是一位外地人,当天她是来自贡走亲戚的。在被抢劫后,因怕家人担心,她没敢告诉家人,更没有报案,只是默默地坐车离开 了自贡。
近日,大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董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综合被告人自首、认罪、悔 罪、返还财物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的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认罪服判。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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