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7日,本报在史海钩沉版刊发了《自贡历史上的裕商银行》一文,提出了关于该银行的诸多待解之谜,引起较大社会反响。本文作者在多方查阅资料,并进行深入研究后,就该银行的一些历史谜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今作为一方观点予以选编刊登,以飨读者。
民国时期,四川政局动荡,川滇黔军阀你来我往,打着革命旗号,战争大小400余次。名为川省统一,实为军阀防区割据。政局动荡,从1921年至1930年,由军阀专擅委任盐运使,养兵纵祸,意在提款己用,九年之内就有十三任,有被军阀挡之,不敢上任;有军阀占据自任,还未及上任,又被打跑。盐政极为紊乱,其根源,正如赵熙所言:“盐法,直取钱耳。”有识之士,力图改变,只能小行其志,时而自由贩运、时而公司制,时而包商制、时而认商(专商)制。维持短暂,终无根本变化,产运销总是在起伏动荡之中。
艰难诞生的裕商银行
民国十九年(1930年)五月,川军第二师师长王缵绪兼任四川盐运使,并授意盐运署秘书长吴受彤组建盐业银行。民国十九年(1930年),集资100万元(法币,下同)。股份来源由王缵绪明令专商按运盐每傤抽款100元为银行股本。依据专商两届任期,一次认足股额70余万元,分两年交足股金。余股30万元由王缵绪、吴受彤、石竹轩、陈焰光、何说崖等认购足额。
此时,盐傤保险尚未兴办,正由重庆行商公会组织同业集体自保,曾子唯是行商公会理事长。在筹备进行中,盐运署指示:交由盐业银行办理。盐业银行召开创业会,推曾子唯为董事长。
王缵绪虽答应补贴自贡盐场短产津贴,又不愿意兑现。借口提出短产津贴不便发放,特令场商组织银行,活动自流井金融。以认商每月帮给场商短购盐傤津贴作为股本。
由此,自贡场商闻风而动,组建(裕商)银行,成立董事会。王缵绪又提出:“不必单独成立,附股于盐业银行,专设自流井分行”,与总行各计盈亏,以示区别。这让当时正筹建中的(裕商)银行就此流产。
四川盐运署对运盐傤保险带强制性,盐业银行独占盐傤保险,以专其利。以此办理押汇或押借,成为盐业银行的基本业务。盐业银行在证劵投机、盐傤保险业务上,第一年基本收入获利70余万元之巨。曾子唯正是春风得意之时,却干了一件事,牵涉出有军阀刘湘背景的另一个银行——中和银行。
1931年春,中和银行发生挤兑风潮,曾子唯与该行经理孙树培是挚友,而且刘湘要求总商会和银钱业支持中和银行,所以不惜假公济私,陆续拨款为其援助。谁知中和银行受创已深,终归倒闭。盐业银行陷入资金高达70余万元,骤然遭此重大损失,信用为之动摇,影响到营业。曾子唯进退维谷,想到刘航琛为刘湘二十一军的理财专家,工于筹划,乃与之联系求教。刘航琛早有插手盐业银行之心,即乘机而入,谓:“有独家经营盐傤保险之有利条件,所获利润足可弥补损失,尚属大有可为,只需增资改组,便可转变市场观感,恢复信誉,逐步前进。”
盐业银行赓即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增资200万元。在此次大会上,盐业银行改名为“川盐银行”,并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七月十四日改组完成。
川盐银行以盐傤保险为其基本业务,以自流井分行为其接保基地,既有盐运署对运商盐傤强制保险收费,不费吹灰之力,便有“自来之食”,只须办理接保收费,出保单而已。故先为笼络场商合伙而设分行,而今业务已上轨道,无须利用了。而自流井分行,原本就是不得已附股,又因总行对于放款时有挑剔,对于调拨头寸又复扼之过紧。诸多掣肘,彼此龃龉丛生,时有扯皮。因而自流井分行业务萎靡不振。
在盐业银行改组为川盐银行次年,双方协商同意,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散伙分行。据传场商以“短产津贴”30万附股盐业银行款,却被王缵绪动支给其弟所办的成都巴蜀小学10万元,又被吴受彤以特殊动支,私贿张筱坡少产津贴2万元,以封其口,余下18.8万元交出。
1933年3月,自流井众商家期待已久的裕商银行成立会召开,推选张绍甫、曾子唯、侯策名、颜宪阳、颜心畬、张毅甫、熊佐周、王绩良、余述怀、宋席九、黄象权11人组成董事会,推举张绍甫为董事长,侯策名为经理。6月1日该行正式开业,行址自流井兴隆街。裕商银行是短产津贴为股本创办,盐场商灶均有份,因此是公共股本,意在能从裕商银行贷款解急。
因政局不稳,军阀横行,接送迎逢,稍有疏忽,即有不虞,为了便于疏通关节,1934年11月,裕商银行增资改组,推举曾子唯为董事长。
藏于历史的兴衰往事
裕商银行设会计、营业、出纳、总务四个部,工作人员必须德才兼备,会作新式账科目,总行共计30人。随后,裕商银行陆续开设了贡井办事处、乐山办事处、泸州办事处这三个分支机构。
裕商银行开行后,其主要业务,是帮助井灶商资金周转、借贷。如喻端甫经手的汇通炭巴灶,资金不够,向裕商银行告贷成立合约,将其灶全部收交托裕商银行代办,并将营业执照抵押在行,待欠款还清之时,再解除合约。其他井灶往来亦是如此办理。
在自贡市银行尚未成立之前,自贡市政府财政款项,都委托裕商银行代办。未支款项则可作裕商银行同转信贷获息。此外,该银行还长期为自贡蜀光中学代收学费、产运商“中资捐”费、川康盐务管理局拨付的社会公益补贴教育款项等收存及开支。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二月,王缵绪的盐运使免职,吴受彤亦离职盐运署,专任川盐银行董事长。时场商反对专商制,欲图打破川盐银行垄断盐傤保险,派出代表赴渝期,经联系潘昌猷的重庆银行,愿接办自流井盐傤保险,保费打八折,保单注明“失吉照赔”,同时贷款50万元与裕商银行,以一年为期,作为条件,签订草约。此项消息为川盐银行董事长吴受彤闻悉,出面干涉。结果,由重庆银行提拔20万元与川盐银行,占保险盈利40%的权利,业务仍由川盐银行办理。场商代表与川盐银行签订正约,而裕商银行亦得此巨额贷款,转贷场商,皆大欢喜。
1944年裕商银行的领导层人员为董事长曾子唯、经理侯策名、副经理李鹤藩、营业副主任王鹤年、财务副主任高佩弦。曾子唯1945年去世后,不再设董事长,由侯策名经理全权负责。
裕商银行原始资金仅18.8万元,经过10年发展,1942年登记资本总额也只有50万元。因为该行自成立以来,从不做《金融管理条例》禁止的投机生意,盈利仅靠利息及手续费,虽发展不快,却运行良好,信誉卓著。董事会成员均是两场经营能手,彼此制衡,透明公开,经营宗旨始终不变,从成立至停业,经营权始终掌握在董事会手中。董事会没有形成的决议,就连董事长也不能随意更改。比如在抗战时期,董事长曾子唯提议:裕商银行的业务可以开放,做一些其他生意,言外之意无非办洋货、炒黄金、证劵之类冒险经营。董事会没有同意。
1948年通货膨胀炽烈,川康盐务管理局无法再行盐价管制政策,被迫放弃商运商销,改行散商自由购运制度,裕商银行业务大为减少,后更因法币改金圆券、金圆券改银圆券而元气大伤。钟 旭/文
1950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支行设立,民间银行、钱庄已无新业务可做,仅善其后,陆续关门歇业,裕商银行也因放出的主要抵押贷款不能收回而难以为继。同年12月,侯策名经理召开股东会议,会上决定结束业务、遣散员工,裕商银行就此在历史的舞台上谢幕。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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