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王霞 记者 缪静)12月14日上午,沿滩区人民法院由审委会专职审委会委员黄强担任审判长,与本案审判员及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检察院指控的三名被告人犯诈骗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这是全市法院系统公开审理的首例电信诈骗类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受同学宋某某(在逃)指使,帮助宋某某刷卡取现,每次从刷卡取现的金额中提取一定的好处费。宋某某及其他同伙通过谎称办理高额信用卡,取得被害人信任,向被害人发送木马链接,盗取被害人身份信息,将被害人银行存款快速转入其他事先让刘某某存放于赵某某及王某某处的银行卡内,并通过POS机进行刷卡取现。每次作案过程中,宋某某都会提前打电话告知刘某某有钱要到账,让刘某某尽快到赵某某和王某某处刷卡取钱,赵某某和王某某通过利用自己持有的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取现的方式,分别于2016年11月26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4日骗取被害人黄某某149990元,王某某75679元,魏某某355667元,共计人民币581336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称自己并不知道宋某某在从事电信诈骗,也不知道宋某某指令自己每次刷卡取的钱是违法所得,赵某某及王某某也辩称自己只是按照刘某某的要求通过POS机刷卡并提取了一定的手续费,并不知道刘某某每次到自己这里进行刷卡取现的钱是违法所得,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均由刘某某交给自己。
据了解,本案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中实质化庭审的范例,是沿滩法院就完善庭前会议制度、重视证据合法性审查、规范适用普通程序的有益探索,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谨防受骗,还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进一步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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