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平 特约记者 吴明远)自学黑客技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杨某居住于自流井区某小区,在高新区某小区租用了一店面经营丧葬一条龙业务。2017年1月初至5月期间,杨某通过其住处和租用店面内的电脑在互联网上自学黑客技术,并以“某某的小木马”为网名,以通过QQ群分享或文件传输方式提供的黑客工具盒木马程序,以扫描端口种植木马的形式对境外及境内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控制,数量达400余台。后因比特币爆发,杨某发现自己控制的电脑都出现中毒症状,遂通过远程控制工具的批量卸载功能卸载了自己控制电脑上的木马程序。2017年6月5日,民警将杨某抓获并从杨某处扣押作案工具计算机器材及元器件三台、移动电话一部。2017年6月15日,经民警远程勘验,被告人杨某控制境内外不同种类计算机112台。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杨某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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