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邹宇 实习生 杨帅枫 记者 兰江)近日,富顺县板桥镇某小区158户业主集中起诉宜宾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涉及到违约金的127户业主如期获赔购房违约金,共计19万余元。
据介绍,该案系富顺县委、县政府交办,自贡市政协督办案件。2017年9月7日受案后,富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牵头组建两个合议庭专案专办。富顺法院同被告公司、宜宾市工商局、富顺县国土局及商住楼所在地政府等进行全方位协商,组织合议庭成员展开研判,力求妥善化解矛盾。
同时,合议庭成员分别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做调解工作,并于2017年10月7日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调解。最终,158户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127户原告违约金,原告当场撤诉。
据悉,由于该系列案件涉及民生,诉讼程序终结后,富顺法院一直跟踪了解该系列案件履行情况。眼见约定履行期限将至,被告还未主动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支付义务,富顺法院立即启动预案,同时竭力做好原告的安抚工作,并加强对被告的释法工作和教育引导,敦促被告及时履行义务。2017年12月28日,127户原告如期拿到了每户1500元的购房违约金。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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