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 八日,拿到沿滩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耗时两年的工伤理赔总算完结,受伤民工将一次性得到各项工伤理赔款,法院的成功调解使双方回归到原本的轨迹,四川中艺创景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景公司)负责人郑鸣夏介绍了从事发至达成协议的过程。
意外受伤
工人摔下高箱
创景公司位于沿滩区刘山乡回龙村,主要从事景观类工程项目施工,仅温泉景观项目,在全国就承接有多达十六项工程,在业界颇有名气,该公司长期为沿滩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解决了不少当地人的生计问题。
2015年八月中旬,创景公司承接了广州市从化碧泉项目,刘山乡回龙村村民明栋(化名)作为创景公司员工被派遣至该项目施工现场从事木工工作,当年11月2日,明栋站在约一米来高的高箱上作业时,不慎踏空,摔下高箱,事发后,创景公司现场负责人和工友立即将明栋送往医院治疗。
由于送医及时,所幸未造成严重损害,但是,经广州市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诊断,明栋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过三十余天住院治疗后,明栋转回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治疗,并于去年2月21日入住自流井区中医院取出12椎体内固定,经近二十天住院治疗后回家疗养至终结。
2015年12月1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明栋于2015年11月2日,在广州市从化工作中所受伤为工伤。2017年6月30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明栋工伤伤残等级为捌级无护理依赖,2017年6月26日,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明栋治疗工伤误工期为210日。
协商未果
伤者申请仲裁
事发后,创景公司积极配合明栋治疗,第一时间垫付了医疗费用,支付了护理费和生活费,并安排专人进行护理,在明栋受伤期间还给付了明栋两万余元,并根据明栋请求,向其借款近一万五千元。
然而,经多次协商,双方就工伤赔偿仍不能达成一致,明栋于去年9月5日向沿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在去年十一月十日出具的仲裁裁决书中,记者看到,仲裁委员会认为明栋实际住院共计53天,第一次手术医嘱全休三个月,第二次手术医嘱休息一个月,酌情考虑停工留薪六个月,根据伤残鉴定,创景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94934.00元。
不服仲裁
企业诉至法庭
拿到仲裁裁决书后,创景公司认为该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当予以改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景公司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沿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郑鸣夏表示,在法律框架内,公司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从人道主义出发,也愿意尽量帮助其渡过难关,但是由于仲裁裁决书中要求的赔偿金额已远高于正常赔付,所以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日,沿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创景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该院主持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创景公司在15日前一次性支付明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各项工伤理赔款142319元(品迭明栋支借款项);明栋不再就劳动关系向创景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案件受理费由创景公司承担。
至此,耗时两年的工伤理赔完结,伤者可一次性得到各项工伤理赔款,创景公司也通过法律维护了自身权益,双方各自回归原有轨迹。
郑鸣夏表示,创景公司从事景观工程施工,安全是公司发展的保障,为此,在项目开工前,会召集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在施工中,会专门安排安全监管员对现场电路、深坑、高箱等危险系数高的作业进行全程规范、监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并给予人道主义救助,企业也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将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编辑:张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