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 近日,贡井区工商局立案查获辖区内某燃气企业在更换“智能气表”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案值4.29万元。
经初步调查:自贡某燃气有限公司从去年7月开始至8月30日,在贡井区长土镇和艾叶镇更换安装天然气智能表过程中,先后向165户用户更换安装天然气智能表165只,按每户26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换表人工费、材料费共4.29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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