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召开2018年春节灯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
□ 记者 欧亚非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价格领域的深刻变化带动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大解放和大发展。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进程中,我市始终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探索价格管理规律,持续提升价格服务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常态,顺应群众美好生活愿望的新要求,政府价格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政府应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如何充分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如何有效形成以市场为主的价格机制?群众热议的价格问题有哪些?带着一系列群众关心的话题,记者于昨(1)日就价格政策、社会热点、价格监管等问题专门采访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记:现阶段我们价格管理有几种形式?
答:我国目前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也就是说,价格形成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其中,政府定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记:那么,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呢?
答: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由政府定价目录来确定。《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领域,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于2015年9月公布执行,该《目录》明确了政府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教育、保障性住房、基本公共服务、重要专业服务八大类,37项定价内容。
记:具体来讲,对经营者和政府的价格行为分别有哪些要求?
答: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对政府制定价格的要求是,严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执行,未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
记:对不同定价形式的监管重点是什么?
答:前面已经讲了,价格形成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针对这三种形式,价格监管的重点不一样。
对政府定价的监管,以《政府定价目录》为依据,监管价格本身是否符合相关定价规定。对政府指导价的监管,注重监管经营者是否按照政府价格部门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杜绝经营者定价超过政府指导价所规定的价格区间,突出对经营者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等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市场调节价的监管,核心内容是经营者价格行为,重点围绕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是否有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监管。
记:当前,就价格问题,群众热议较多、关注较高的有哪些方面呢?
答:当前停车收费是群众热议较多的价格问题,主要反映在群众对临时占道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了解不够。2014年5月,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场点收费管理的意见》,开始实行临时占道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在高新区汇东路东段、汇兴路、春华路,自流井区东方广场、五星街、同兴路,大安区人民路,贡井区青杠林路等实行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具体以小车为例,差别化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为4元(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普通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为3元(超过4小时,每2小时加收1元)。
该政策实施以来,为合理引导车流量,提高停车位周转率,有效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部门也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停车管理。但经营者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临时占道停车经营者普遍存在预收费,一些停车场点没有配备计时收费终端等。
记:那么规范城区停车场点管理的部门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具体来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交通停车需求和道路空间情况,负责统筹全市临时停车场点等各类停车场的设置,负责《自贡市停车场证》的核发,对停车场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其它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值得注意的是,往往在春节灯会期间,一些人员(多是社区居民、商贩、农户)私自把外地车辆“招呼”到私设停车点,收取高额的所谓“停车费”。此类行为,不属于价格监管的经营者收费行为,非发改部门职能管辖范围,价格监管对此缺乏应对手段,市政府已经部署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
记:群众关注的其它价格问题还有哪些?
答:出租车运输收费和酒店宾馆、餐饮价格也是市民、游客的关注热点。
关于出租车运输收费,自2015年10月起,根据省发改委、交通和运输厅三部门《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规定,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其定价管理权限调整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行使。
之前说到,凡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属市场调节价范围。而酒店宾馆、餐饮的价格就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凡是明确放开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必须由市场形成价格,不能随意收回定价权或对价格形成任意干预,价格管理部门重点是监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如是否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等。
记:目前春节已临近,我市会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对价格进行监管?
答:我们将突出监管重点,采取亮明政策、告诫提醒、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等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我市春节物价稳定。
首先,强化价格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媒体、网站、现场活动等多种形式,解读价格管理相关政策,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普及价格政策法规知识,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
其次,为维护春节灯会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等7个部门,召开2018年价格提醒告诫会。告诫会涵盖商贸零售、餐饮住宿、停车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等8个领域,主要经营单位80余家。通过提醒告诫,促使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共同维护价格秩序。
与此同时,各级发改部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检查。市发改委将联合市商务局对餐饮、宾馆酒店、超市等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联合市旅发委对彩灯公园、恐龙博物馆、盐史博物馆、燊海井等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联合各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合法停车场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者的收费行为等。
在严厉打击方面,我市将着力打好市场价格检查与“12358”价格举报投诉的“组合拳”,对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价格检查人员对超市进行检查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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