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岳康 特约记者 吴明远)凌晨窜入女职工宿舍,连续盗走他人财物,并强行猥亵两名妇女。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谢运林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3岁的谢运林,系自流井区无业人员。曾多次因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几进宫”,2017年8月2日刑满释放。
2017年8月5日凌晨2时许,谢运林窜至我市某单位职工宿舍五楼某房间,趁女职工春花熟睡之机,将书桌上的一个红色挎包和床头上的一部手机盗走。得手后,谢运林窜至该职工宿舍楼六楼卫生间进行清点,发现包内有现金100余元。谢运林将现金拿走,把挎包丢在了卫生间。
随后,谢某某又窜至该职工宿舍五楼另一间房间,趁女职工夏凉熟睡之机,将其放在床头柜上的一个白色背包盗走。但进行清点后,发现包内没有现金,便将该白包丢弃在卫生间。
谢运林窜至该职工宿舍楼四楼的一房间,将女职工秋叶、冬雪放在椅子上的两个单肩包,以及两部手机盗走。谢运林到卫生间进行清点,发现两个包内各有现金100余元。此时,偷盗得手的谢运林又起了“色心”,他返回四楼房间,用桌上的剪刀将熟睡中的秋叶的内裤裆部剪断对其猥亵。在秋叶、冬雪惊醒之后,他又使用语言威胁的方式强行对二人进行猥亵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谢某某将盗得的三部手机以800元的价格销赃给他人。
2017年8月6日,民警将谢运林抓获归案,并赔偿了三名女职工相应损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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