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欧阳剑波 记者 叶艳 李秋玥)2018年02月08日(农历腊月23),年关已近。这天晚上8时许,家住我市富顺县骑龙镇南极村8组的村民刘某(化名)吃过晚饭与家人聊了一会儿,便起身去离家不远的小卖部买烟。谁成想,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直到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已死亡多时,僵卧在公路边的刘某。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买盒儿烟的功夫一下子就没了呢?围绕刘某的死,各种各样的猜测都有,更给这个弥漫着年味儿的小村落笼罩了一层厚厚的阴影。面对村里人们惶惑、探究的目光,富顺县公安局的公安民警顶着空前的压力展开缜密侦查,连续奋战4个昼夜,凭借案发现场发现的一块小小塑料壳作为案件突破口,以此为线索抽丝剥茧、循线追踪,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将其缉拿归案,还原案件真相,告慰了死者及家人。
小村打破平静
受害人死因扑朔迷离
2018年2月9日早上6点多,家住富顺县骑龙镇南极村8组村民胡某(化名)个起了早,打算到不远的地里(位于案发路段)拾掇拾掇自家的鸡舍。此时,天刚蒙蒙亮,刚到地头的胡某隐约发现仿佛有个人趴在公路边的泥地里一动不动。“死了个人!”这个念头从心里一经闪过,胡某浑身就像炸了毛一样的一激灵!定了定神,胡某壮着胆子走近一看,这不是同村(组)的刘某吗?咋死在这里呢?很快,刘某会的死讯就像一枚重磅炸弹,让这个小山村瞬间炸开了锅,四里乡亲、邻村群众闻讯纷纷赶来一探究竟,现场一片唏嘘。
接到报案后,案发所在地的富顺县公安局骑龙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初步勘查。然而,勘查之后得出的结论却让办案民警难以决断:首先,死者刘某俯卧在泥地里,衣兜里装有一盒烟(未开封)、两个打火机、39元钱,身侧有一只鞋,头部有血迹,身体无外伤,但周边并未发现有打斗过的痕迹,不像是激情犯罪现场。第二,死者倒伏的地方是泥地,若是自己摔倒,通常情况不可能致命。还有就是,假如是交通事故所致,但死者倒伏侧后方的公路上面根本没有车辆制动和刮擦、碰撞后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综合各种情况根本就无法给案子定性,一时间,刘某的死因变得扑朔迷离。
一小块塑料壳、滴状的血迹
交通逃逸初现端倪
(2月9日)8时许,骑龙派出所民警拨通了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值班电话,通报了现场情况并请援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配合参与案件调查。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直觉,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朱武在获悉现场情况后,迅速做出判断:这个案子极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随即,立即带领中队民警火速赶到案发地点,一边疏散、劝离围观群众,一边安抚死者家属并征得家属同意后将刘某会的尸体送往当地司法鉴定机构,以期对刘某会的死亡原因做出科学、严谨的鉴定结论。
当天下午,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刘某的死亡原因符合交通事故特征。勘查人员再次进驻现场复勘,除在死者倒地的公路上提取到些许微不可察的滴状血迹外,还在(公路)对面的杂草丛中发现了一小块疑似车辆碎片的不规则棕色塑料壳,较远处还有一只鞋与死者身旁的另一只鞋相吻合。另一路走访的民警从家属那里了解到,8日晚8时许,刘某外出买烟久等未归,还以为他去邻居家串门去了,也没怎么在意就睡下了,直到9日早晨得到其死讯。据一辆三轮车驾驶人反映,当晚20时20分左右,他在经过案发路段时曾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公路上面,以为是揽活的“野的”, 便没有在意或留心车牌号,径自回家了。
抽丝剥茧,缜密侦查
小小的塑料壳成为关键证据
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骑龙镇周边的所有汽车维修门店均未发现肇事嫌疑车辆的踪迹。但通过多名维修师傅的反复甄别,证实现场唯一留下的棕色小塑料壳,为一款“五菱宏光S”。而另一路办案民警在调取筛查案发地附近的民用监控随后,发现案发时间段共有三辆“面包车”经过,虽看不清车辆牌号,但却能清晰分辨出其中一辆的车身颜色为棕色,与“五菱宏光S”车身颜色一致。随后,专案组赶到汽车销售总代理处,在上万条记录中逐条进行剔除筛选,最终确定卖出有300多辆“五菱宏光S”。并对其中存在未年检、无保险的违法车辆以及售往骑龙镇辖区的更将作为警方的重点排查对象。不断缩小调查范围。
最终,一辆牌号为川CFN**8号小型普通客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其所有人罗某(化名),车辆逾期未年检、无保险,而且与警方刻画的嫌疑车辆高度一致。随后,警方调取了该车的视频监控信息,对其在案发时间前后的行驶轨迹进行了追踪。2018年2月12日,也就是案发4天后,警方几经辗转,终于在骑龙镇永胜街村一水库旁找到了停靠在路边的川CFN**8号肇事嫌疑车辆。通过对车辆物证进行比对,现场草丛中找到的棕色塑料碎片与该车的破损部位完全重合。
抓捕嫌疑人 真相还原
办案民警将那块棕色塑料片摆在犯罪嫌疑人罗某面前,罗某一度挣扎的目光瞬间黯淡了下去,很快便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2018年2月8日当晚,犯罪嫌疑人罗某在富顺县金盘村一朋友家吃过晚饭后,便驾驶着川CFN**8车沿一条村通公路往骑龙镇街村方向行驶。20时27分,罗某行至富顺县境内鲤永路1.8公里(小地名:骑龙镇南极村8组)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车行方向公路右侧的行人(外出买烟的刘某)撞至路边的泥地里。
而正当感觉到异常的罗某下车查看时,刚好有一村民驾驶着一辆三轮车经过。罗某赶紧坐回车上,装作如无其事的样子。待三轮车远去,罗某才又再次下车查看,当看到被撞之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时,知道这次闯了大祸!内心也曾挣扎过报警,还是不报警!但短暂的犹豫后,由于明白自己车辆没有年检,又无保险,加之巨额的医疗费、赔偿以及对应负的法律责任让罗某作出了一个泯灭良知的错误决定:驾车逃逸!
于是,罗某见四下无人,将车身掉落的塑料壳捡起来扔向公路对面的水塘后,驾车逃离了现场,迅速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之中。
目前,该案已移交地方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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