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叶飞 特约记者 吴明远)近日,最高检察院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第五评查组到我市开展评查工作。据悉,此次活动在我省共抽取5件未检案件。其中,荣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被随机抽取为评查案件。
评查组成员、全国未检检察业务标兵、点评员张涛在意见反馈时,就荣县检察院办理的该案,采用远程视频宣布不起诉决定和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张涛还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公众号上发表文章中再次指出“推动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开展社会调查并单独成卷,社会调查笔录制作规范,社会调查报告从成长经历、监护教育、悔罪表现等八部分逐一评析,体现了四川未检人对推动未检工作的努力”。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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