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荣霞 记者 赵永富)俗话说事不过三,更不要说违法的事了。不过,个别司机对此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竟然三次酒驾被逮。24日,沿滩区交警大队就查获这样一个“酒司机”。
当天中午午饭后,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李超带领大队监控中心辅警一行6人,在辖区206省道王井执法服务站设置卡点,结合“百日平安会战”,严查过往车辆,整治涉酒、涉牌类交通违法行为。15时35分,民警在检查一辆由王井往邓关方向行驶的川CM9XX5普通两轮摩托车时,“酒精快测仪”显示其驾驶员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随即,民警再次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李某某做进一步检测,查证其确系饮酒后驾驶。由于李某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沿滩区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证,李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状态为“吊销”,吊销原因是其在2015年2月、2016年4月先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按照《道交法》相关规定,2016年4月属再次饮酒驾驶,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目前系“无证驾驶”。李某某饮酒驾车“成瘾”,此次已是第三次饮酒驾车被查,且由于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铁证”,李某某对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耐心向李某某讲解了饮酒驾车的危害性,告诫其日后不可再“无证驾车、饮酒驾车”。最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了合并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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