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自贡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自贡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办法;3.关于采用银行贷款方式融资解决公积金流动性紧张问题;4.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5.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相关问题;6.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相关问题;7.关于支持受委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开展信用消费贷款服务相关问题;8.关于与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相关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1人,其中,在编45人,非在编4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74家,实缴单位2305家,净增单位141家;新开户职工1.22万人,实缴职工12.65万人,净增职工0.25万人;缴存额19.92亿元,同比增长22.32%。2017年末,缴存总额120.71亿元,同比增长19.77%;缴存余额58.5亿元,同比增长14.4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2.54亿元,同比增长9.25%;占当年缴存额的62.94%,比上年减少7.52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62.21亿元,同比增长25.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万笔16.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5%、13.47%。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92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万笔94.06亿元,贷款余额59.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34%、22.03%、20.2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2.16%,比上年增加4.9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7年,融资额1.45亿元,归还1.64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3.54亿元,融资余额1.45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额0.2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18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2.16%,比上年增加4.9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9989.14万元,同比增长7.73%。其中,存款利息1976.9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009.53万元,其他2.6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9272.21万元,同比增长12.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677.9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57.68万元,其他736.5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0716.93万元,同比增长3.77%。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减少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6.1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89.0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21.81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89.0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38.45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86.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7864.1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356.49万元,同比增长3.59%。其中,人员经费774.53万元,公用经费75.93万元,专项经费506.0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61万元,逾期率0.02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06.1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86.9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4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7%。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52%、2.01%和22.3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43%,国有企业占7.33%,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4%,其他占12.8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87%,国有企业占17.67%,城镇集体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1.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6%,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8.9%,高收入占1.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43%,国有企业占8.46%,城镇集体企业占0.11%,外商投资企业占2.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其他占21.49%;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二)提取业务:2017年,4.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5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9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31%,租赁住房占0.2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7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52%,其他占11.2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7%,高收入占1.8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0.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72%,比上年减少1.5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7952.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68%,90-144(含)平方米占67.83%,144平方米以上占2.49%。购买新房占85.1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4%),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4.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5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4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71%,30岁-40岁(含)占31.31%,40岁-50岁(含)占23.4%,50岁以上占7.58%;首次申请贷款占69.7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22%;中、低收入占99.76%,高收入占0.24%。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28笔10399.7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991.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0231.6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 笔0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9.55%,比上年减少13.3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变化,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按照《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7年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15409元;下限为1380元。全市缴存比例为7%-12%,无变化。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延长“购房父母子女互提”政策执行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
(2)偿还贷款提取间隔时间必须12个月。
(3)不再执行“使用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对该套住房曾经办理过一次性提取的,在提前还清贷款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余额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清贷款”政策。
(4)增加市外购房提取户籍或工作地限制。
(5)调整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时间限定。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下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2)增加异地贷款对象户籍限制。
(3)上调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4)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
(5)取消贷款担保人规定。
(6)根据借款人家庭个人征信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7)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
(2)贷款利率。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内未调整,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优化业务流程。调整贷款审批流程,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全面进驻贷款大厅,全市公积金窗口实现了贷款“一站式”服务;并将还清贷款需临柜终止委托提取协议调整为系统自动解除。二是推进减证便民。简化贷款手续,推出取消贷款担保人资料、缴存职工收入证明材料等“四取消、四便利”便民新举措,将贷款申请资料由18页简化为13页,借款人签字由4次减少为2次。三是完善服务设施。全市7个公积金服务网点全部更换新版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内容更加全面、详细,并采取芯片读取用户身份证进行身份识别,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缴存单位经办人网厅业务专题培训和房屋开发企业经办人员贷款新政培训,保障贷款新政有序实施和便民措施落地落实。五是强化政策宣传。在自贡日报设立“源之于民用之于民 聚焦自贡住房公积金”专栏,登载6期专刊;门户网站、微信发布动态信息312条;推送自媒体信息28条。
2.服务手段更加便民高效
一是拓宽渠道优服务。中心作为我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单位,建成了集业务咨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服务渠道,并在全国首批通过部、省专家组检查验收,建立起“7窗口+8平台”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实现了“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业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万余人;全年网站访问量5.28万人次;7月起向职工推送账户变动通知短信和年度结息对账单70余万条;自助服务终端全年访问量5.5万余人次;12329服务热线共受理4072笔业务咨询,满意率为100%;已有2208家缴存单位(占全市缴存单位数的95.79%)使用网厅方便、快捷地办理公积金汇缴、补缴等业务,服务手段更加智能、高效。二是转移接续可“漫游”。自贡中心作为全国16家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在省内率先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公积金转移 “户随人走”、全国“漫游”。全年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85笔,其中转出104笔,转入181笔。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统筹谋划系统升级改造
开展业务系统功能需求研讨,制定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方案,积极谋划业务软件升级工作,探索房产信息共享查询、商贷委托按年或按月定额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等新功能。
2.继续深化“贯标”工作成果
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所有数据字段命名及设置均严格落实《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有效规范数据标准,便于数据采集及分析。
3.全面使用结算应用系统
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运行平稳,可实现银行账户余额查询、提取和贷款资金划转、对公转账等功能,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有力保障了资金安全。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自贡公积金中心荣获2017年全省目标绩效考核第一名,成功创建自贡市基层党建示范单位、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获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一等奖。归集管理科荣获政务中心“特色服务窗口”称号,归集管理科一名职工荣获“政务服务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9日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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