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廖蓝蕾)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
本案的被害人张军因有债务不能及时归还,债主陈明便邀约朋友胡小兵、郭小明等人帮忙去讨债。双方相遇后陈明向张军索要债务,因张军无力归还,胡小兵和郭小明便对张军进行了殴打并强迫其写下了一张欠款五万元的借条。即便如此,胡小兵、郭小明仍未放走张军,两人带他去了一个度假山庄并开了个房间,声称如果张军不还钱就不放他走。因怕张军报警或找人报复,两人还把张军的手机密码进行了修改。张军迫于压力,联系了朋友罗芬,想向她借钱还债,第二天,罗芬和三人见了面,见面后她没有答应借钱,三人便赖着不走,于是罗芬在其间悄悄报了警。很快,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将张军解救,并当场将胡小兵、郭小明抓获。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胡小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被告人郭小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寄语: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为了帮朋友讨债,错误的选择了以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的方式来解决,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官提醒,公民间发生债务纠纷后有多种方式可以解决,但是债务追偿的前提必须是合法,切不可简单粗暴的以非法的方式逼迫对方,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人名为化名)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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