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坚守绿色生命线,打赢环保翻身仗”,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新自贡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围绕“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特定问题调查。什么是特定问题调查?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依据是什么?开展特定问题调查有什么重要意义,背景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日前,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定波。
记者:什么是特定问题调查?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依据是什么?开展特定问题调查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特定问题调查,是指人大常委会为了正确行使职权,就某一专门问题所进行的调查活动,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非常措施。
根据《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这就是此次成立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依据。
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特定问题调查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是党委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特定问题调查是监督法及其四川省实施办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7种监督方式的一种。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特定问题调查,既是对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更是对省委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落实,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第二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具体体现。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定问题调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查明存在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体现。第三是对群众改善大气环境诉求的积极回应。市人大常委会有责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就是要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及其工作了解清楚,在事实与数据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运用调查成果,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放心。第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发展的有力举措。这次特定问题调查紧扣市委工作重点,以“调查”为抓手,是对市委“坚守绿色生命线,打赢环保翻身仗”部署的积极响应,是紧扣党委大局凝神聚焦发力的主动作为。
记者: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的背景?
答: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也分别作出“推进绿色发展决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面对我市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市委提出“坚守绿色生命线,打赢环保翻身仗”,指出必须下足背水一战的决心,确保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一年明显改观、三年提质升位、五年彻底变貌”。在此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再次聚焦环境保护问题,并于2月28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议案,启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止工作情况的调查,助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记者:市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答: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自贡市人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46人组成,其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并按照属地原则分设四区两县及高新区共7个调查组。二是依法开展调查。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调查。三是梯次开展工作。此次调查主要包括宣传发动、聘请专家、各调查组分头开展现场调查、市人大形成总调查报告等,将严格按时间要求推进工作。
调查委员会对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调查成果将以决议向市委报告,转市政府办理。还将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记者: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定问题调查从哪些方面开展?要达到什么目的?
答: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一是全面调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二是围绕“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城市道路和工地扬尘综合治理、露天焚烧管控和烟花爆竹禁放情况等专项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大气环境污染及防治情况;三是调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以及责任人履职情况;四是调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处罚追责情况。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特定问题调查,强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氛围,为推动自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还全市人民一片蓝天作出新贡献。(记者 王乐乐)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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