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桥
去年6月中旬,成都一位经营文献旧档的资深古玩商,突然在某收藏网站上挂出一批自贡的房契出售。这批房契所指向的房产所在地,基本都集中在昔日号称“四川的华尔街”的自贡沙湾一带。房契上的日期,表明这些房产的交易,均是在解放初期完成。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对其中一份房契的研究,抛砖引玉,期待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探寻已渐渐模糊的一些史实。
自贡历史上的“八店街”
这份房契文字内容不多,但是它所承载的自贡历史信息却非常丰富,在此特原文照录于后,让我们先走进那记忆深处的自贡街市。
“立出卖店房文约人李世德合经手人李建民、李训民、情因别有良图,愿将本人所有自贡市第一区第六保第二甲第三户林森路(即八店街)店房一间连同地基在内一并出卖与杨启田名下,承买管业凭证议定房价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正。当即如数收清,并无短欠。其界:前齐街心,直进后与川康平民银行连界;右壁一律均与川康平民银行连界;左壁与一品帽庄田性店房连界,连磉连 栵;又一品帽庄与唐仁义笔墨庄房屋后壁连界。店后房屋二间:右壁后壁均与川康平民银行连界;左与侯姓达记钱庄砖墙连界;前以天井滴水为界,四至踩踏分明。如此店有内事不清,外事不明,概由出卖人负责理楚,不与买主相涉。此店房原有建筑证明书系李志甫名义,原契系李训民名义,共计二纸,一并交与买主存执管业。恐口无凭,特立卖约一纸为据。”
在上述内容外,这张房契上还有当时的区长赵玉书、保长陈德轮、副保长刘锦堂、甲长田钦铨等人的签名及印章,立约时间是“公元一九五零年六月四日”。原来,这个李氏家族所售卖的门店,位于自贡昔日的黄金口岸林森路(抗战时得名),即“八店街”(今牧羊女附近),它所紧邻的“川康平民银行”、“侯姓达记钱庄”、“又一品帽庄”、“唐仁义笔墨庄”等,也曾是自流井过去的名店。
关于“八店街”的来历,不少相关文章都说是因为陕西商人于清初的时候,在自流井这同一条街上开了八家盐店而得名,也有说是开了八家钱庄而得名的。但是以上的说法都没有注明其具体出处,而往往使人有一种“传说”之感。笔者因手中史料所限,暂还无法考证这个“八店街”的具体由来。但是,自贡《因盐设市纪录》一书却记载:“清嘉庆年间,外地富商云集,盐业资本与商业资本相互渗透,形成‘八大商号’”。该书又引用简阳人樵斧所撰写的《自流井》一书对19世纪中叶后自流井的记述:(这里)商业极为繁盛。自八店街以上,各盐号栉比麟次,锦绣繁华。每当夕阳西下,粉黛笙歌,洋洋盈耳。金融活动,流通现金,立可集数十百万。行商坐贾,肩摩踵接,不亚于通商大埠”。这两段记述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情况:历史上所流传落户自流井的“八大商户”是嘉庆年间的事;是外地富商来到自流井后与盐商合作(合作)的结果,当时因之得名的“八店街”,金融发达,商业极为繁盛。这算是关于“八店街”的一种有依有据的说法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自流井盐业发展史上,有著名的“老四大家族”(王三畏堂、李友四堂、颜桂馨堂、胡慎怡堂)以及“新四大家族”(侯策名、熊佐周、罗筱元、罗华垓)这八大盐商,从清末到民国年间,都分别在“八店街”上开设了自家的钱庄,以从事金融借贷和自己巨额盐业款项的调度安排。以至于,今天也有人说自流井“八店街”是由此而得名的。
房契上的川康平民银行
细观房契内容,会发现它在描述李氏店铺的位置时称“其界前齐街心直进后与川康平民银行连界”,这里所说的川康平民银行,其全称是“川康平民商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也颇值得一说。
历史上的川康平民商业银行简称川康银行,其前身为川康殖业银行,是1930年由时任21军军长的刘湘和24军军长的刘文辉以及民营企业家卢作孚官商合的办。1937年9月,川康殖业银行兼并了重庆平民银行和四川商业银行后,改组为川康平民商业银行。该行总管理处设在重庆。三家银行合并之前,川康殖业银行还在上海设有分行(成立于1934年),重庆平民银行和四川商业银行分别设有办事处(前者成立于1928年,后者成立于1932年)。总行合并后,这3个机构亦遂合并改组为川康平民银行上海分行。
川康银行,除最主要的金融业绩以外,抗战时期还曾保护过故宫文物。史料记载,九·一八事变后,故宫近60万件文物分批迁往南京保存。七·七事变后,这些国宝又分三路进行转移。其中一路辗转至重庆,约9000余箱。因为川康银行二楼仓库异常坚实,所以其中一部分文物选择存放于此。重庆一名叫赵桂英的亲历者回忆说,当年川康银行驻有许多荷枪实弹的军人,还曾看见一些人小心翼翼地将一箱箱东西往里搬。1938年底,日机开始对重庆狂轰滥炸,重庆城成为一片火海。川康银行岿然不动。所藏的故宫文物得以安全存留下来。当年戒备森严的川康银行,成为了如今的邮政局。经历了70多年风雨的洗礼,这栋老建筑依然屹立于重庆打铜街上。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为确保四川、云南、贵州、西康、湖南、湖北、陕西七省区7000多万人的军需民食,当时的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38年3月明令川盐增产,并提出“增加产量首先以富荣两场着手”,要求自贡的富荣盐场年产食盐量增加300万担。这个新的产盐量,比1937年富荣盐场的327万担将近翻了一番。而为确保这一增产任务的完成,富荣盐场所需金融服务(信贷、汇兑、现金支付等)量亦是大增。在此背景下,重庆川康平民商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于民国27年(1938年)9月20日在八店街开业,主任是张纪民。新成立的川康平民商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除经营一般性的银行业务外,还重点经营一般商业汇兑,其大宗客户是盐、糖、布、纱等货帮,但主要还是以盐为主。至自贡解放,川康平民商业银行自贡办事处被自贡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顺利接收。
保甲制度的历史痕迹
在这份1950年6月所立定的店铺售卖契约上,附有“川南行政公署印发房、地契本契”一纸。在该契上钤有“川南行政公署印”两方,同时,在房契上也钤有“自贡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印”、“自贡市人民政府房地产总登记证审查章”等。这就说明,这个店铺的买卖是符合人民政府规定的。然而,我们清楚地看到,在房契的尾部相关人员签名部分,还有“保长”“副保长”“甲长”等人的签名和戳记,这是怎么回事呢?
史料记载,民国保甲制度提出于国民党对工农红军进行军事“围剿”之时,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身份督师江西,认为“剿共”不力的原因之一是民众不支持政府。于是在“剿匪总司令部”所属党务委员会内专门设立了地方自卫处,研究保甲制度,草拟法规,先在江西试行。1931年6月,蒋介石划定江西修水等43县编组保甲,将原有闾邻等自治组织一律撤销。次年,以蒋介石兼总司令的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颁布《剿匪区年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10户为甲,10甲为保,联保连坐。1934年,国民党“中政会”第432次会议议决由行政院通令各省市切实办理地方保甲,据此,当时的行政院同年12月通知各省,普遍实行保甲制度。保甲制度从此便由“剿匪区”推向全国。
这里问题就来了。既然新中国的自贡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为什么还有国民政府的保长、甲长存在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1949年12月,自贡获得和平解放。但从政权交接到社会各个层面的管理转换,都需要极其繁复的一个工作过程。《富顺县志》记载:“1950年9月,由各区人民政府集中旧乡、保人员学习,在农村组织农民协会,代行乡、保职权,即一切权力归农会。同年11月,废除旧乡、保、甲机构,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由此可见,解放初期保、甲长的短暂存在是过渡性质的,也是这个特殊历史时期政策具有灵活性的体现。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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