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池莉)11日,记者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8年端午节将至,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该局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雄黄、川乌等医疗用毒性药品专项检查。
由于我国民间有端午节饮雄黄药酒的旧俗,检查期间,将重点加强对雄黄、川乌、草乌、马钱子等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监管;加大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车站码头、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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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黄酒“有毒”
切勿随意饮用
在我国一些地区,人们有端午节佩带香袋,挂艾蒿、菖蒲,或烟熏消毒的习俗,这些都是古代百姓作为防病避瘟的预防措施。不仅如此,为了“驱邪”“解毒”和健康长寿,我国民间还有在此时喝雄黄酒的习俗。实际上,喝雄黄酒有损人的身体健康,切勿随意饮用。
雄黄,作为药用,历史悠久,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雄黄性味辛温有毒,具有解虫蛇毒燥湿,杀虫祛痰功效。《中国药典》记载:雄黄药性辛、温,有大毒;归肝、大肠经;主要是外用于解毒杀虫,治疗痈肿疔疮、蛇虫咬伤。
雄黄的主要化学成分是二硫化二砷,加热后经化学反应变成三氧化二砷,也就是砒霜。众所周知,砷是剧毒物质,毒性极大。人如果误服,5到50毫克即可引起急性砷中毒,达到60毫克以上可致死。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水样大便,便中带血,同时伴有肝、脾、肾功能损害,血压下降和循环衰竭,甚至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痹、意识模糊、昏迷等。即使少量服用,也会对人的肝脏有很大影响。外用则不宜大面积涂擦及长期持续使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自制和饮用雄黄酒以及川乌、草乌(乌头碱类药物)泡制的风湿药酒;严禁药品经营企业将雄黄、川乌、草乌(乌头碱类药物)等医疗用毒性药品销售给非法泡制药酒的单位和个人。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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