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近日,自流井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保全组快捷高效地办理了一起诉前保全案件,现场扣押了与当事人申请保全标的价值相当的小型轿车,有效降低了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日下午5时许,自流井区法院立案大厅急急忙忙走来一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杨某某,杨某某称,被申请人余某某用他自己的宝马汽车抵押向其借款45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现又将该车抵押交付给其他债权人,并随时有变卖的可能,希望法院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扣押该车辆。
自流井区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后认为杨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避免申请人杨某某的权益受到损失,立案庭审查法官马上立案,保全法官随即出具保全裁定、联系法警、警用车辆,组织保全工作人员9名,立即赶赴车辆被扣留的地点,依法对被申请人余某某送达了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做了谈话记录,并向实际控制该宝马车的人员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扣押了宝马车。扣押时间前后总共只用了不到3个小时。
(罗 莉)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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