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周嘉)李静是市国泰公证处一名普通的公证员,参加工作15年来,她始终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岗位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规范执业,用一颗赤诚的心,塑造一名公证员公平、正义的形象。
“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就一定能办好。”李静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前不久,一位80岁的老人在三个子女的带领下来到公证处,要求办理“委托公证”,将老人的房产委托给他人进行变卖,所得给老人养老。“虽然老人看起来是明显的老年痴呆,但按照相关规定,我们不能办理委托公证。”李静告诉老人的子女们,要到法院确认老人确实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再申请指定他的监护人,然后再回来办理委托公证。
按照李静的指点,三人带着老人进行了司法鉴定,并持鉴定结果到法院申请确认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定了监护人。在办理委托公证时,出于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李静要求老人所居住的敬老院出具居住证明,并要求三个子女签订卖房款“专款专用”承诺书,并建议三人一人管账、一人管存折、一人管密码,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不能让老人出现房子卖了没地方住的情况,也要尽量采用法律手段保证老人的卖房款完全用于老人养老,不被挪用。”李静的建议得到了老人子女们一致认同。
李静一年办理公证200多件,平均每天办理完结的就是两到三件。虽然工作繁忙,但每一件案子她总是要深入分析,反复权衡,力求给出“最佳方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2013年,李静担任了东兴寺及郭家坳片区拆迁公证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全处开展此次群体公证。为了促进待拆迁户群众了解公证、相信公证、配合公证,李静组织公证员主动走进社区、走进住户,与被拆迁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宣讲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
由于此次群体公证情况繁杂、人员众多,李静也承办了部分具体公证案件。在办理东兴寺片区一叶姓住户的遗产继承公证中,由于房屋共有人众多,已死亡人众多,继承关系较之其他公证又更加复杂。“50多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有6个,6人中又有3人去世,但6个人都有后代,他们也依法享有房子的继承权。”为了理清关系,李静画出图表厘清人员脉络,发现当事人竟多达20余人。
“按照规定,办理继承公证每一个当事人都必须到场,而绝大多数当事人都分散在外地,不可能同时到场,只能特事特办。”李静主动提出在休假日加班为当事人办理公证。案子耗时一年多,最终完全办理完毕,保证了当事人顺利、合法、及时地获得拆迁权利。
参加工作至今,李静共办理公证达1500余件,从未发生一起质量问题。今年,她被省公证协会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公证员”、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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