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贵平 特约记者 吴明远)曾因犯非法拘禁罪刑满释放的沿滩区无业男子苏某某,故意砸损他人车辆。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年4月10日18时许,王某某与吴某某在自贡市汇东新区华商国际城某歌城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吴某某的朋友罗某某(已判决)邀约苏某某、周某(已判决)驾驶无牌雅阁轿车窜至交通事故发生现场,持械将王某某驾驶的轿车进行打砸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轿车损失为4080元。案发后,周某、罗某对王某某进行了赔偿,获得其谅解。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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