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连日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及“百白破疫苗效价不符合规定”两起事件备受关注。
针对“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22日,国家药监局在官网通报说,目前,已责令涉事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同时会同吉林省局对企业立案调查。针对“百白破疫苗效价不符合规定”一事,日前,吉林省食药监局对长春长生开出344万元的行政罚款单。
问题疫苗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尤其是适龄孩子家长的极大关注。“自贡是否有涉事疫苗?”“相关部门是如何处理的?”“目前注射狂犬疫苗是否安全?” ……昨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此次涉事疫苗事件发生后,自贡市疾控中心立即行动,迅速进行查实,对疫苗采购、供应、库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我市无涉事批号相关疫苗,原有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已全面停用封存。
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社会尤其是孩子家长极为关注的长生生物“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在检验中“价效测定”不符合规定的事件,由于我省在疫苗招标采购中没有涉及相关批次的疫苗,因此公众可以放心。同时,针对长春长生问题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公告中指出,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我市无此批次违法违规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另外,针对本次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事件,我市响应及时,已于7月15日下午起,暂停使用并就地封存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针对目前群众关心的,过去已接种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是否安全有效的问题,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也给出解释:目前,根据我国疫苗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需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批签发过程中要对所有批次疫苗安全性进行检验,对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进行检验。国家药监局负责人已于7月22日通报中说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上市销售使用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
对于已接种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但尚未完成全程免疫的群众,按照《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以及《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规范要求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针对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事件的回应,可选择同样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我市各接种门诊已启用相关替代狂犬病疫苗开展后续针次接种。
另外,自7月15日下午起,市疾控中心已安排专人每日接待群众咨询答疑,并安排专用电话进行24小时答疑。市疾控中心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将按照有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813-8237260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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