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废行动2018”部级挂牌督办130-新21号问题
整 改 情 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问题)
主要问题: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来牟镇鸽子村085县道北侧,露天堆放有600-1000吨石灰窑窑炉废渣,离越溪河主河道约200米。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体废物为石灰窑窑炉废渣和生活垃圾。目前,荣县人民政府已完成该点位石灰窑窑炉废渣、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共清运1200吨窑炉废渣,运往荣县建筑垃圾弃土场(过水镇)回填。
溯源情况:经核实,堆存石灰窑窑炉废渣由当地村民张朝军于1995年经营的石灰窑产生,该石灰窑于2000年关闭并拆除,后未对原石灰窑窑炉废渣进行处理。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至今超过了两年的有效行政处罚时限,故未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对来牟镇党委书记程守峰、镇长朱文彬进行诫勉谈话,对来牟镇副镇长姚声才进行行政警告处分,对荣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宗久进行提醒谈话,对网格化监管员李方文免职处理。
信息公开:该问题已经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15日第B4版进行了信息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自贡日报》2018年5月 17日第四版进行了信息公开。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6日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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