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30日在自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
自贡市审计局局长 何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2017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紧扣我市“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将审计监督的着力点聚焦到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上来,聚焦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聚焦到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能,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在服务发展、推动改革、惩治腐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力克服“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因素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22亿元,为预算的102.8%, 同口径增长11.6%。
——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严格支出保障,坚持民生优先,全市民生保障支出14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26%。继续支持“九项民生工程”和16件民生实事实施,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8.97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39.52%。
——财税改革不断深化。继续落实“营改增”税制改革、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新的市、区财税分享机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审计机关不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新建或修订规章制度22项。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管理仍不规范。一是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截至2017年底,市财政预算指标来源中尚有2. 6亿元未及时分配,其中已超过30天仍未分解下达的预算金额为3365万元,其中结存时间超过9个月有2900万元。二是部分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缓慢。2017年仍有部分预算执行较差,当年未执行的预算安排项目17个,占项目总数的0.78%,涉及金额2696.4万元;执行率小于50%的有20项,涉及金额6900万元。 三是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2017年市财政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有6946.63万元未及时缴库。四是财政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市财政原基建专户资金撤消后的余额273.78万元未及时收回总预算进行统筹安排;4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规定部分的4167万元未按规定结转一般公共预算。五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及时按规定调整。2017年底,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补助下级支出)的5%,超额部分共3.09亿元未用于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
(二)财政管理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仍不到位,存在违规实拨资金到预算单位相关账户。二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执行不到位,2017年市级预算单位中未发生公务卡支付的单位共46个,有55个单位全年公务卡使用次数少于10次,部分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金额与现金结算金额相比,比例偏低。三是部分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完整,抽查发现,市本级2016年政府决算公开中,没有公开教育、卫生和“三农”等专项支出的分配情况;部分预算单位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或公开信息不完整。
(三)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完整。主要是应付代管资金年末余额9145万元、财政安排拨付的政府出资投资基金1.6亿元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反映。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对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国资委、卫康院、市殡仪馆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不断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规范。一是年初收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非税收入、决算收入、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相差较大。二是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上年结转的12850.7万元未纳入当年年初预算编列。三是市文广新局等单位的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没有编制年初预算。
(二)部分单位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未及时收取相关资产出租收入共计56.14万元。二是市公安局、市统征办等单位有287.24万元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三是市国资委重复列支费用4.27万元。四是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共30万元被长期闲置。五是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涉及资产1259.58万元未及时入账管理。
(三)部分预算单位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卫康院、市殡仪馆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没有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相关重要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内容不够细化;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等单位虽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够严格、规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围绕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审计调查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营及绩效和“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果不理想。一是资金募集未达到预期目标,撬动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不够。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共审批设立8支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260亿元,截至审计日仅注册设立基金4支,基金总规模40亿元,已设立的4支基金到位资金共2.93亿元,仅占资金募集目标的7.32%,其中1支基金自2017年9月注册设立以来,尚无募集资金到位,而到位资金中引入的社会资本比例也仅占36.17%。二是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效果不理想。已募集到位的资金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占到位资金的51.87%,其中,除自贡市盐锦扶贫开发基金投资运营情况较好外,1支基金无签约投资项目,另2支基金自设立以来,仅分别签约投资额2100万元、560万元的项目各一个。三是部分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由于个别基金设立进度滞后或已设立基金运营不理想,导致财政安排的政府出资资金和已到位的募集资金共1.57亿元闲置一年以上。四是职责分工不明确、基金管理不到位。我市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运营管理职责尚不明确,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健全,基金出资人及主管部门对基金后续管理跟进不够,督促指导不到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制定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和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对基金设立、运营等缺少相应的督促检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不完整。
(二)“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年”推进工作,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但在“项目年”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 部分集中开工项目进展缓慢。抽查2017年第3、4季度和2018年第1季度集中开工的20个项目发现,有2个项目无实质性进展,有3个项目因财政资金匹配不到位、建设单位融资困难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2. 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存在差距。截至2018年4月末,全市2016年和2017年签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共381个,落地开工建设273个项目,占已签约项目的71.6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 重大项目审批跟进指导服务力度不够。抽查全市9个涉及审批的已开工市重点项目发现,因业主基础工作不到位、审批权限下放层级不同、下放时间不统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项目从可研论证上报到落地开工的耗时较长,交通项目最长耗时264天,水利项目最长耗时568天,房建项目最长耗时360天。
四、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市区县2015年至2017年15类25.27亿元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实际使用“一卡通”支付8.56亿元,占补贴支出总额的33%,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不严格。2个区县部分学校未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补助63.25万元;4个区县的部分村组未按照规定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34.96万元分配到农户。
2.资金申报审批把关不严。部分乡镇、村组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林地)、机动土地以及已被征占的土地(林地)以村组干部或其他农户名义违规申报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助,涉及面积17373亩次,补贴资金232.93万元。部分区县在审批发放特困救助补助资金如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冬令春荒救助补助、优抚补助等时把关不严,出现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或已死亡人员发放的情形,涉及金额28.19万元;部分区县向10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国家助学金补贴共计6.16万元。
3.资金发放不规范。个别乡镇未按规定及时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32万元,个别区县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复发放农村五保补贴、农村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冬令春荒救助补贴等共4.58万元。
(二)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对我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2017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完成98.26%、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完成96.93%、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任务完成95.39%、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96.49%。
2.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一是9.3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超过1年,其中有5090.4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因项目进展缓慢而闲置超过2年。二是违规出借棚改资金12.82万元。三是部分区县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售房款收入3655.27万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个别区县收回的以往年度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危改资金69.9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五是4472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收租金共281.83万元。
3.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不严格。一是有51户保障对象在已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情况下重复申领享受货币补贴共1.58万元。二是有173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共44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共9.14万元。三是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2户,涉及补助资金15.94万元。
4.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由于水电未同步组织施工等原因, 2个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安居工程项目截至2017年底仍未建成。二是2个已基本建成的公租房项目由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达一年以上的安居住房556套未分配。三是因对新增房源未及时出台分配方案,导致326套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安居住房截至2017年底空置超过一年。四是3个安居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商业等经营性设施未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涉及占用土地面积7067.44平方米。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8年,审计机关认真落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自贡的重大决策部署,助力打好环境污染治理“三大战役”,首次开展了对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的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林业部门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大规模绿化自贡行动部署,推进林业及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同时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十二五”规划未全面完成,也未进行中期调整。3个生态建设重点项目、2个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划实施,也未做中期调整;油茶等4个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未达到规划目标;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未实现规划目标。
2.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较慢。部分区县林权证管理较为混乱,林业部门对所辖区域林权证信息未能做到较为全面准确的掌握;林权抵押贷款改革任务推进较慢,部分林权流转程序不规范。
3.依法占用林地后未严格落实异地植被恢复政策。全市经批准永久性占用的林地9948.17亩中,尚有2620.32亩未进行异地补植,同时已经上报完成的异地植被恢复项目有1110亩与实际情况不符。
4.植被恢复费使用效率不高。全市近三年植被恢复费结余共2325.95万元,其中,有182.96万元闲置两年以上。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表明,市燃气公司近年在“围绕主业、做好产业一体化延伸,打造新型能源企业集团”的经营战略指导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其他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了经济效益的基本稳定,但与此同时审计也发现:一是未按计划推进老旧气表更换和燃气老旧管道改造更新。截至审计时老旧气表更换工作仅完成总计划的40.74%,低于序时进度要求,审计年度的燃气老旧管道改造更新计划也未全面完成。二是未按规定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确认收入。2015年5月市燃气公司对1266户民用天然气管网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工程总价款334.88万元仍未及时结转收入;三是原值60万元的已停用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对省、市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竣工决(结)算的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竣工决(结)算不实。13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结)算金额12.27亿元,审计后减少工程投资促进节约资金(挽回损失)1.07亿元,平均审减率达8.72%。反映出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结算时高估冒算,建设单位在审核结算时基础工作不扎实,监理、过控等参建单位没有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审计发现个别建设项目存在未按核准意见招标,工程监理机构招标不及时,全过程造价控制中介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个别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不合规,工程档案资料不完整、保管不善,基础工作亟待加强。
七、审计已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审计机关在上述各项审计中,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5件、移送责任人员34人。上述问题主要特点为:一是“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主要是侵占扶贫、涉农、棚改等民生资金,涉及人员多为基层公职人员。部分乡镇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了相关待遇,部分村组干部涉嫌侵占扶贫及惠农资金。二是涉税违法问题不容忽视。共发现11户企业涉嫌套号开具税务机打发票或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三是移送案件线索中有72%发生在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反映出部分主管部门履职履责还不到位,对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监管不力。
八、审计建议意见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时效,落实要素保障,增强政策执行力,推动我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的落地落实,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
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进一步完善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特别是扶贫惠民、污染防治、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等重点支出领域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规定,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落实。
认真落实市委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推动审计全覆盖,探索运用“智慧审计”,深化“穿透式审计”,依法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审计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融合,增强审计效能。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审计整改落实,从而有力促进相应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尽责担当,真抓实干,为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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