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岳康 特约记者 吴明远)三名外地刑满释放男子结伙流窜我市荣县、高新区、自流井区,采用技术性开锁的方式多次入户盗窃作案。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经查,彭某某是遂宁市无业男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3次获刑入狱。陈某某是简阳市无业男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2次获刑入狱。胡某某是简阳市无业男子,曾因犯盗窃罪2次获刑入狱。
今年5月4日24时许至6月10日凌晨,彭某某伙同陈某某、胡某某多次采用技术性开锁的方式,进入多名被害人家中盗窃财物,彭某某入户盗窃六次,涉案数额达10906余元;被告人陈某某参与入户盗窃五次,涉案数额7506余元;被告人胡某某参与入户盗窃四次,涉案数额7506余元。
6月14日,民警将被告人彭某某、陈某某、胡某某抓获归案。案发后,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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