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记者 缪静)近日,荣县法院新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亲兄弟之间的借款纠纷。
原告伍某甲与被告伍某乙系亲兄弟。伍某甲诉称,2008年7月3日,伍某乙以经营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出具借条向伍某甲借款70000元,约定每季度按信用社利息付息,一年付清。伍某甲当日从信用社贷款70000元给付伍某乙。2010年2月19日,因伍某乙未归还,再次向伍某甲出具借条,约定欠借款70000元,利息11500元,以后利息按1分计算。后经伍某甲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晓之以法理,动之以情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伍某乙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伍某甲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11500元,合计81500元,兄弟言归于好。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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