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大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在服刑期间破坏监管秩序的服刑人员袁某,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加上前罪未执行完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现年22岁的袁某是资中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在服刑期间,袁某在监舍内的视频监控下,站在凳子上展示自己书写的材料。监区值班长发现后进行制止,但袁某不听劝阻。值班长立即通知特警前往处理,将袁某带离监舍。值班长发现袁某的书写材料中有自杀、找刀片杀人等不可控的紧急情况。监狱值班领导指示将该犯隔离关押,等候处理。特警在给袁某带手铐时,袁某突然转身挥拳击打其身后的特警人员面部,造成该特警面部红肿,四处皮外伤。经大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上述宣判。(李忠 侯孝 特约记者 吴明远)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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