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黄睿 记者 尤洋)“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不存在,现予以澄清了结。”9月14日,自流井区光大街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涂万莲从自流井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郑颖手中接过了由区纪委监委出具的第一份《澄清证明通知书》。“没想到组织这么快就查明了真相,还召开澄清会,向教职工代表、党员代表现场通报调查情况澄清事实,有效消除了不良影响,为我卸下了心理包袱。今后,我更要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涂万莲激动地说。
近日,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出台了《纪检监察组织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即在认定纪检监察对象被反映问题不实,被错告、误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后,按程序作出书面认定结论,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进行公开说明,消除不良影响。
据了解,澄清保护机制的启动,既可由被举报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也可由调查部门认定为失实举报后主动提出。澄清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对要澄清的举报问题需经调查核实,由承办部门、分管联系纪检监察室、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五道关口层层审核,确保经得起检验。其后,将充分考虑被举报人本人意愿,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失实信访举报问题予以澄清。
“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既要监督也要信任,既要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处,也要主动为作风正派、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同志鼓劲撑腰。”自流井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军表示,“为受到失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又一具体体现,通过《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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