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没有登记上牌,公里数也在正常范围内,但你有可能并非自己爱车的第一个“主人”——这并非危言耸听。
梁女士购车两年后,一次检修中无意发现车主另有其人,由于担心自己购买了“二手车”在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她发现了一个业内几乎无人不晓的“秘密”——经销商为了获得厂家返利(完成销售任务)而进行虚拟销售,此种现象较为普遍,且多数情况下再次销售时不会主动告知车主。
“质保到期”引出另一个车主
2016年2月,市民梁女士在自贡江淮4S店购买了一台和悦A30轿车。
据梁女士提供的《定车协议》显示,双方签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销售价格为65800元,加装及代办服务一栏标注了提车时间,赠送车膜、脚垫等事项。梁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车商正在搞活动,由于价格合适再加上能满足日常代步需求,看车当天就定下来了,甚至没有要求试驾。
梁女士驾驶自己的爱车在单位和居住地之间来来回回,一晃两年时间过去了。
2018年8月下旬,梁女士发现方向盘有异响将车送到汽修店检修,对方提醒车辆还没过三年质保期,建议找4S店“不用花钱”。
梁女士将车开到该4S店售后服务部,进行检修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车辆已过质保期。梁女士进一步拨打汽车生产厂家“400”全国客服电话查询,意外得知该车购买时间为“2015年2月17日”(比自己实际购买日期足足提前了一年),车主也并非梁女士本人,而是“候某婷”。
梁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荒唐,自己开了两年多的汽车竟然是“别人的”,她认为自己购买的是二手车,在向经销商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她得到一个信息,该车可能涉及虚拟销售。
4S店称系统录入错误
9月19日,该4S店负责人甘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梁女士购车从开具发票到购买保险、上户整个过程都是正常的“没得任何问题”,“400”客服电话显示车主“另有其人”应当为系统录入错误。
甘女士解释造成系统登记错误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录入,导致时间上发生错误,二是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导致客户姓名无法查询,另外一种可能性是系统没有及时进行切换,她表示具体到梁女士购买车辆存在厂家和4S店系统登记内容不相符,造成问题的具体原因,由于当时为梁女士提供服务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现已无法查实。
解决方案称不影响售后
甘女士称4S店提供售后服务是根据开具发票时间,而非厂家系统录入时间进行质保,因此对客户不会造成影响,并已经积极采取措施对厂家系统信息进行更正。甘女士向记者提供手机通讯记录显示,9月4日下午3点向厂家传送了该车《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照片,以便于尽快完成系统更正。
甘女士表示尽管系统错误未对梁女士造成实际损失,购买时也对车主表明了该车库存了一段时间(出厂日期为2014年)并给予了一定幅度优惠,对于因此给其带来的不便,4S店除了表达歉意之外还准备赠送三次免费保养。
未上户绝对不是二手车
“系统显示在卖给我一年前就卖给别人,你说算不算二手车。”梁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尽管提车时公里数在正常范围内,但“候某婷”购买车辆之后有没有登记、开没开都是她自己的事,改变不了购买这一事实。
”绝对不是二手车!“甘女士则表示二手车说法没有任何依据,判断一辆二手车是有没有登记上户,而该车没有此项记录,此外4S店都有厂家提供足够数量试驾车,不可能冒险用销售车辆试驾,不会造成实际使用。
关于“虚拟销售”若干问题
尽管甘女士声称“虚拟销售”说法并非出自4S店相关工作人员之口,但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表示该行为在业内较为普遍。
“厂家或品牌对经销商年销售量或季度销售量都有一定考核,(经销商)差多少就会做一份(相应)名单上去,销售量达到之后就能拿到一定返利。”对于是否告知车主,甘女士表示“一般会口头告知”,但同时她也表示即使不进行告知,当车辆最终销售出去之后,及时上传厂家真实销售时间和虚拟销售时间以及相关票据,就会对原信息进行覆盖,因此事实上,虚拟销售不会影响车辆质保或带来任何不良影响。
据悉虚拟销售对象(即“候某婷”)多数为4S店员工或员工亲属,并没有进行实质上的付款、过户上牌等事宜。
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行业“虚拟销售”由来已久,不少品牌都有所涉及,之所以一直没有引起关注是因为这只是经销商获取利益的一种手段,并且多数情况下厂家对此知情。之所以彼此心照不宣,是因为厂家或品牌同样需要销售量,来冲量譬如“进入万台俱乐部”等等,扩大影响力以此达到宣传效果。
同时只要经销商提供发票等相关手续,厂家就会完成对原记录进行更改,多数情况下经销商不会告知车主,车主蒙在鼓里也就不可能知情。梁女士遭遇到的很有可能因为经销商因人员离职等原因,“工作失误”没有及时上传真实销售信息对原信息进行更替。
“虚拟销售的目的是经销商为了完成厂家下达任务。”该业内人士表示,和虚拟销售相对的还有一个名词叫“翻牌”,即每到月底或一个季度,个别厂家或品牌会将经销商所有在途、在库车辆默认为全部零售,系统上会显示库存量为零,给经销商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手车”之争尘埃未落
9月21日,甘女士上传《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9月4日)约半个多月后,梁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400”车辆厂家的客服电话,在提供车架号后工作人员回复,该车购车时间为2015年2月17号,车主信息是“侯某婷”——相关信息没有任何改动。
“400”对此解释为“可能是4S店提前报备了车主信息”,否认梁女士提出购买车辆为二手车质疑。同时,相关人士表示二手车的定义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之前或在经济实用寿命期内服役,并仍可继续使用的机动车辆,该车认定为二手车的可能性不大,
久拖未决,梁女士认为即便搁下二手车不谈,在一定程度上4S店剥夺了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销售人员事先告知该车曾进行虚拟销售,我有可能买也有可能选择不买。”梁女士说:“并且不是一句‘没有任何影响’这么简单,带来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之前到店里检修车辆被拒(以质保到期为由)就是影响,另外系统信息都现在都没有更替,这辆车到底是我的还是哪位‘候某婷’的?”(记者 张才)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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