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如果把人生比作道路,那么,年仅十八岁的罗黄丽脚下的路就无比崎岖,四年前,罗黄丽的父亲罗德华因伤致残,然而,赔偿金却迟迟不能兑现,眼下,罗黄丽不仅家中“粮仓见底”,自己也将面临辍学,她希望被执行企业尽快履行责任,让自己的家庭渡过难关。
意外受伤
家中顶梁柱倒下
罗德华,内江市威远县靖和镇木瓜村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时年二十余岁的罗德华来到自贡务工,在位于大安区三多寨镇同春村的自贡市大安群乐机砖厂(以下简称:群乐厂)从事粉料工作。
虽说每天工作超过十小时,条件艰苦,工作劳累,但对于学历不高、技能匮乏的罗德华来说,每月两千余元的工资已是相当满足。
生活的轨迹在四年前发生巨变,当年十月十五日凌晨六时许,罗德华工作中发现机器发生故障,在制砖车间使用棍棒搅动机器滚筒时,不慎被滚筒铁钩拖拉绊倒,并从三米来高的机器上摔倒在地,坠地后,罗德华剧痛难忍,随后被工厂负责人及工友送往医院救治。
市第四人民医院入院记录显示,罗德华从高处跌倒,右下肢先着地,伤后感右髋疼痛伴活动受限,无昏迷、恶心、呕吐、胸闷、气促等不适,予以拍片检查后,急诊以“右侧股骨颈及粗隆下骨折”收入骨科。
随后,罗德华在医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并修养三月后出院,此时,本该于不久后进行的第二次手术,因群乐厂拒绝支付治疗费用而一直延误至今,如今,罗德华仍不时感到腿痛,天气变化时更加明显。
诉诸仲裁
企业被判十余万
此后,罗德华申请了工伤鉴定,由自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初次鉴定结论书”称,经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为:右股骨粗隆间及粗隆下粉碎性骨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为捌级无护理依赖。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去年四月,罗德华向大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显示,“经本委仲裁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成立,经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所受伤害为工伤。”同时,裁决“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委生效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捌级伤残工伤待遇138672.83元。”且“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时隔多时,群乐厂一直未能履行生效仲裁裁决,在此期间,为维持家计,罗德华只得再次寻找工作,由于腿伤,已难从事重体力劳动,只能在餐馆从事洗碗一类的简单劳作,“每个月有两千元左右的工资,但是自己腿脚不便,干了半年就被辞退了。”目前,罗德华闲赋在家,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已陷入困顿。
面临辍学
女儿急盼赔偿金
今年六月,罗德华找到法院寻求帮助,据罗德华自诉,经过调解,自己认可,伤残工伤待遇由原来的十余万减为五万余元,群乐厂负责人于七月起,每月支付自己一千两百元。但是,时至今日,罗德华分文未收到。
同时,记者在一份“执行记录”的复印件中见到,群乐厂法人代表称,罗德华受伤是违反劳动安全管理,在工作中喝酒造成的。群乐厂三年前已停产,并由他人出资才恢复生产。而执行机关则表示,因个人独资企业无法注销的自行清算。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生工伤事故且尚未获得足额工伤保险赔偿,企业在清算时未对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的处理,违反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日,记者见到罗黄丽时,这个尚在一中读高三的小姑娘显得不知所措,说起父亲的纠纷便泪流满面,她说,自己两岁时,母亲便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家中还有七十来岁的奶奶和患有精神疾病的二叔需要照顾,“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我每月在学校生活费只有三四百元,”罗黄丽说,为了节约,自己借住在亲戚家中,每天需徒步近半小时上学,中午吃最便宜的八元午餐和五元晚餐,说到此处,罗黄丽已是眼含泪花儿。
罗黄丽希望相关部门为自己主持公道,督促群乐厂尽快履行责任,“希望法院恢复执行原生效裁决。”对于未来,她希望考上烹饪类的大学专业,“好就业,毕业后就能尽快挣钱,为家里减轻负担。”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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