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岳康 特约记者 吴明远)三名外地刑满释放男子结伙流窜至我市荣县、高新区、自流井区,采用技术性开锁的方式,多次入户盗窃作案。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彭某是遂宁市无业男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3次获刑入狱。5月4日晚上,彭某伙同陈某(简阳市人,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2次获刑入狱)流窜至荣县旭阳镇,溜进杨某家中,将其放在卧室床头柜上的女式单肩包内的现金1400余元盗走。5月l7日凌晨,彭某伙同胡某(简阳市人,曾因犯盗窃罪2 次获刑入狱)流窜至高新区丹桂某小区。由胡某在外望风,彭某采取技术性开锁的方式,进入李某家中,将其放在卧室衣柜小抽屉和裤包内的现金3400余元盗走。截至6月14日被民警抓获时,彭某伙同胡某、陈某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曾先后6次入户盗窃,涉案金额近3万元。被抓获后,彭某3人如实供述了入室盗窃罪行。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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