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吴礼秋 记者 叶艳 李秋玥)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安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对乱停车辆进行劝离和处罚。
25日上午,大安交警执勤民警巡逻至凤凰乡远大消防通道时,发现一辆灰色现代小型机动车即没有机动车号牌,也没有机动车临时号牌,且将车辆停放在该小区消防通道上,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执勤民警询问周边群众有无人员认识该车驾驶人时,群众均表示不认识。
当民警向大队汇报相关情况后,大队派出拖车予以拖移。大约半个小时,拖车正在现场进行拖移的时候,一名女子匆忙赶来,称该车辆是她停在这里的。随即执勤民警要求该女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并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并在该车后备箱内发行一副机动车号牌川CE8XXX,同时证实该号牌为该车的机动车号牌。
随后在民警询问其为何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时,该女子不假思索的回答道,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是为了躲避交警部门的违停处罚。“本以为把机动车号牌给拆除了就不会被处罚了,没想到还是没跑脱。”
最终女司机为了躲避交警部门的处罚,擅自将自己的机动车号牌进行拆除放置于车辆后备箱内被大队被处以记12分,罚款3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一次记12分。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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