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斋中的旅行,是自我安慰,也是一种现实。
文学让我患上了癔想症,总是对远方充满着浪漫的想象,以为那里才是梦想的天堂,以为那里可以让文学的梦想插上翅膀。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原因,我的世界可能只有方圆一百公里那么大,去成都拜访自贡藉作家聂作平,让我的生活半径一下子扩展了几百公里,从此心中有了远方。
至今清楚地记得,那个怯生生打量陌生城市的22岁乡下人,第一次坐在天府广场看夜色中的车流和闪烁的霓虹灯,立即被这里的繁荣惊呆了。心想,哪怕在这里当一名乞丐也是好的。再也不要回到原来那灰蒙蒙的生活环境。
于是,在结婚的第二天,匆匆背上行囊,独自一个人登上了去成都的列车。在成都生活了六年,才发现,原来这一切的繁华与自己并不相关。而文学的梦想,依然那么遥远。远方,还是应该待在梦境里比较诗意。
又回到了老家。为了给文学一个更纯粹的环境。狂妄地以为,故乡也是一块邮票大小的约克纳帕塔法。但找来找去,这样的环境其实是不存在的。不论在成都,还是在自贡,都有那么多的羁绊。
回来一晃又十年,习惯了蜗居于盆地西南一角,再难有展翅的勇气和能力。而生活,也没有再给我远行的理由。于是,对远方淡淡的遐想,便是对生活的奖赏。就这样,一颗不安分的灵魂,偶尔在独处时继续不安分着。
其实,对于远方的抵达,不一定身临其景。很多时候,阅读也是一种行走。书斋中的旅行,也可以对远方产生肌肤相亲的感情。因而,在书架上总爱摆几本人文地理类的书籍,比如聂作平先生的随笔《一路钟情:走出来的人生》。
我这个人不太喜欢专家的写作。非专业人士的写作,因为没有受到太多的桎梏,反而带着本真的灵性,给人一种陌生感。在喜欢挑战的人那里,这是一种美感。比如陈丹青的散文,一个画家的写作,有让作家失业的担忧。又比如聂作平的写作,一个诗人眼里的人文地理。
跟着一个好导游仗剑天涯,也是窘迫生活的一种点缀。一本书可以了解好多地方的自然风光,了解这里的风俗人情,历史掌故。之所以要特别提一下聂作平先生,是因为他的随笔所呈现的,不仅仅是自然山川。也包括语言、结构,作者对于人生的思考。在他万川奔流的通才写作中,可以看见诗,看见小说,看见田野考察,看见科学与人文,看见历史与民俗。
书中的语言是一种汪洋恣肆的语言,丝般顺滑,诗意蓬勃,精准生动。比如写月光下的庭院:“夜已深,偌大的庭院里还有几个人在喝酒。房顶高耸,如同受惊的猫的脊背,月光就从上面跌下来,摔得满院子都是。”
一个不落俗套的切入,是一个写作者竭力追求的。聂作平的切入方式总有些与众不同。因为胸中有大格局,所以笔下天马行空,不拘泥于一景一物,而以高屋建瓴的视角,把表现对象放在一个更加宏阔的背影下加以审视。很多时候,不知道他怎样开始,不知道他怎样推进,也不知道他怎样结束。读到最后,掩卷沉思才理出个来龙去脉。
这些都还不是最主要的,自然山川存在于那里,风俗民情也存在于那里,但聂作平给出了另一种读法,给出了另一种表达,这就是他的思考,他对笔下之物的命运的观察。自然山川的命运,古堡废园的命运,一座村庄的命运,一只迁徙中的黄羊的命运,如此种种,都是些悲欢离合,都是些“不能触摸的苍凉”。里面的好些文章,我十多年前就读过。如今又临窗再读,人事非昨,别有感慨。文章中的沧海桑田,文章外的蓦然回首,不都有命运在挣扎和徘徊么?
因为有这样的好文章在,不必远行,也获得了一双千里眼。很多地方,只要一本书就够了。我性格懒散,也不太愿意受那种跋山涉水的苦。风尘仆仆赶到一个景点,眼睛所看到的,未必能与记忆里的形象相吻合。我们已经通过文字构筑了一个个美的幻境,一旦亲临其境,反而破坏了那份想象。所以,书斋中的旅行,有着另外一番风景。李华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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