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赖娟 记者 黄鸿)近日,贡井区五宝镇男子怀疑自家鱼塘被偷钓后拦车扣人,面对民警的劝阻,该男子却撒泼耍混,对处警民警拳打脚踢,该男子撞上“秋风行动”的枪口,目前,已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十月三十日,四名钓友向五宝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钓鱼过程中,莫名被当地一名男子拦车扣人,希望警方前往处置。
接报后,五宝派出所两名民警赶赴现场,在调解过程中,民警了解到,拦车男子自称,自家鱼塘与旁边一条小溪仅隔一道田坎,当事四人在小溪中垂钓时,乘人不备,便将鱼竿抛至鱼塘中,偷钓自家喂养的鱼。
据此,民警向当事四人了解了情况,被当场予以否认。
民警当即将四名钓友的鱼篓打开,鱼篓中空无一物,随后,在检查其车辆时,也未发现鱼,民警根据当前情况向男子进行了说明,但是,该男子却拒不接受该结果,经半小时劝说无果后,男子仍不让四名钓友离开。
由于该男子此前便有妨害公务的行为,为避免发生意外,处警民警当即向派出所请求增援,不久后,三名警员赶到现场,再次对男子进行劝导。在此过程中,男子情绪异常激动,突然,猛一挥拳打向其中一名民警的手背,致其受伤,见状,其余民警快速上前,准备将男子控制,不料,男子反抗激烈,不断对民警拳打脚踢,致另一民警颈部被抓伤。
在控制该男子后,民警依法传唤其至派出所,在登上警车后,男子仍然试图反抗,不断用脚踢打民警、猛踩车顶,经过努力,处警民警才将男子带回派出所问询。该起案件中,由于男子的极端不配合,造成三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民警手背红肿,一名民警颈部被抓伤。
目前,该男子已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龙潭派出所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贡井警方提醒,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广大市民在遇到民警执法执勤时,应当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对妨害公务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严惩,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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