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富顺县人民法院获悉,永年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据法官介绍,原告刘某某今年85岁,先后生育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1969年妻子病逝,在此后的49年间刘某没有再娶,而是独自将4名子女抚养成人,并相继帮4个子女成立了自己的家庭。2011年两个儿子对老人的赡养达成协议,约定一人赡养10天,而该协议也一直履行,直到2015年小儿子因病去世。此后这几年,三个子女关于刘某某的赡养就始终未能协商一致,期间老人独自一人居住,儿女时不时拿一点钱出来接济老人。
直到今年11月,大儿子拿着父亲的一纸诉状来到法庭告诉法官,父亲要起诉,希望赡养问题得到解决。期间,法院了解到老人刘某某在近期还发生过自杀的极端事件,而且村组也调解数次,加上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庭在确实刘某某本人要起诉后立即受理了该案,并当即决定在其住所地村委会开庭审理,借由此案对法律规定、良好家风进行宣传教育。
开庭审理当天,刘某某在子女的搀扶下来到村委会。在一段法律宣讲后,案件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刘某某和三名子女开始了互相指责和埋怨,老人怪子女不尽义务,子女嫌老人脾气怪不体谅儿女的艰难,但在相互指责中却都表露出对对方的尊重。法官当即决定休庭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在场旁听的大女婿参与。在法官的劝说和开导下,双方最终解开心结,大儿子担当起照顾父亲生活起居的责任,两个女儿也愿意克服自身困难每月给予老人400元生活费。在签完调解协议后,两个女儿当场将今年的生活费交到了父亲手中。(司小丽 付志超 记者 叶艳 李秋玥)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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