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廖路群 记者 缪静)近日,荣县法院双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异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并督促履行完毕。
2015年8月16日,原告邹某某在某交易平台提交订单,向被告北京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录像机一台,买入价格6219元,于同年8月23日收到商品,该商品主机免费保修一年,硬盘免费保修三年,全国联保。2018年8月10日,原告邹某某发现硬盘无法读取,便向北京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提交保修订单,但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以该商品已过保修期为由,多次拒绝保修,原告遂将经销商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还货款6219元、依法赔偿18657元(退一赔三),同时下架该商品并向原告道歉。
受理案件当天,承办法官即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并按各方当事人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了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文书,之后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促成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邹某某18657元,原告邹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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