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星麟 记者 叶艳 李秋玥)18日,记者从富顺县交警大队获悉,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富顺一教练车司机醉驾被富顺公安交警立案侦查。
11日晚,富顺公安交警在南环路开展“百日安全行动”酒驾专项整治期间,挡获车辆号牌为川C1***学教练车,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有“酒驾”的嫌疑,欲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不料,李某竟趁机弃车逃跑,执勤民警见状后立马上前追赶,最终李某在跑出15米后被追上的民警控制。并在现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2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随后,民警将其车辆暂扣并将李某带至富顺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16日,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给出鉴定意见为李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156.7mg/100ml。据民警介绍,李某血液中酒精浓度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且教练车又属营运车类别,李某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8日,富顺公安交警依法对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一经查实将移送检察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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