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吴礼秋 记者 叶艳 李秋玥)1月29日早上9时许,自贡市公安局大安交警大队在辖区路段例行检查。此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远处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并做酒精测试。
当万某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测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则测试出万某体内含酒精,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要求其靠边停车。“是不是搞错了?我早上绝对没有喝酒,怎么会酒驾呢?”摩托车驾驶员万某再次配合检查后,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出酒精含量23mg/100ml,随后,万某随民警回到交警中队配合作进一步调查。
原来,1月28日晚,因为干活太累,万某在家里喝了2两白酒解乏。没想到,次日早上,酒劲也没有挥发完全,遂测出了酒驾。最终,万某因酒精检测含量为23mg/100ml,被确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扣12分并处罚款的处罚。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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