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档案馆珍藏的若干盐业档案中,有一张已经泛黄而不太清晰的照片,反映的是公私合营自贡利民制盐厂成立大会的情况,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开始。
组建自流井盐场运水公司
1950年10月1日,川南盐务管理局出台自流井盐场卤水调配办法。根据该办法,由新组成的自流井盐场卤水调配处,根据全场各井产卤数量、各笕运输能力、各灶烧盐能力等统一调配卤水,使各灶得到公平、合理、及时的卤水供应,也统一了卤水价格和运费标准。
与此同时,政府倡议公私合营。对此,有的濒于破产,主动请求;有的财力较大,表示反对;也有一部分人心存疑虑,消极观望。经过党和人民政府说服教育,他们逐步认识到政府投资加强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资方也有利可图。
1951年4月4日,公私合营自流井盐场运水公司筹备委员会成立,参加的单位涉及笕、汲、渡、运业,共17家。次月1日,该公司正式成立。此后,这17家单位降低了卤水运输成本,改善了经营管理,发展了业务,定期分配盈余。
运水公司合营后,私股所占比例逐步缩小,直到1953年7月1日,私股被全部收购,成为纯粹的国营单位。
久大盐业公司实行公私合营
原自贡久大盐业公司,是私营中国久大盐业公司的一部分,简称久大公司川厂。川厂是民族资本家所办,素来被官僚资本和封建势力排斥,即便在国家给予盐业鼓励、扶持的抗战期间也是如此。抗战胜利后,因不再需要川盐济楚,川厂更加艰难,拖欠川康盐务管理局贷款数万银元,濒临倒闭。
新中国成立后,市政府为恢复和发展生产,贷款给川厂数亿元(旧人民币),帮助其恢复副产品生产,并租营了两眼卤井。由于负债太多,川厂依然举步维艰。经资方代表唐汉三多次请求,市政府决定与之合营。1951年1月,组建了公私合营自贡利民制盐厂(全称“西南盐务管理局久大盐业公司合营自贡利民制盐厂”),是全市第一家公司合营企业。
公私合营后,市政府不仅投资,还派遣干部参加经营管理,利民制盐厂迅速发展壮大,至1953年底,职工增加到1200人,相当于刚合营时的7倍多;有卤井11眼、瓦斯火井两眼,制盐平锅8口,并扩建了氯化钾、硼砂、溴素等副产设备。盐厂的资产总值是原来的10倍多,其中国家资金占90%,私股资金占10%,私股资本的绝对额增加到了刚合营时的3倍。
对私营企业进行大规模改造
公私合营的自贡利民制盐厂、自流井盐场运水公司良好运行,使一些资本家认识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大有可图。侯策名、罗筱元、张开铭(代表邓锡侯、陈芳模)、熊佐周、罗华垓、刘瀛洲6位开明进步的资本家,于1954年初向市政府提出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申请。 1954年4月5日,公私合营大明制盐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成立,后来改“大明”为“建华”。
1955年,市政府根据“以大带小、统筹兼顾”的方针,扩展公私合营。建华公司、久大公司均成立了扩展公私合营筹备委员会。这一年,参加公私合营的大部分是中等制盐企业。
这年底,市政府根据“全面规划、统一安排”的方针,由相关扩展公私合营筹委会,对全市剩余资产不多的小户盐业,和依附于盐业生产的化工原料加工厂、制筒厂、机器修配厂、牛推业、索厂等,全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1月23日,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4至1956年,全市共合营了283户304个生产单位,资产总值585万元。这些单位共有从业人员6575人,其中职工5963人,个体盐民284人。
盐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效果明显。1957年,盐产量45.05万吨,比1949年增长2.74倍。从1950年至1957年,全市盐业每年均有增长,其中盐产量增长20.8%,盐化工产品产量增长了77.3%,行业产值增长18.93%。这期间累计产盐245.2万吨,实现税利29436万元。(蒋周德)
编辑:熊丹
0